第三中文网

第一章 看坟少年度人经卷(第1页)

大夏有个县。

县里有座坟。

坟头有个看坟人,唤作余琛。

这一日,正值寒冬,黄昏时分。

清风陵里,斑驳的墓碑横七竖八,顽强的野草除了又长。

一片寂静中,唯有头顶的几只不知名野鸟聒噪地盘旋,仿佛想在这寒冬腊月找点吃食儿。

可这清风陵葬的都是些穷苦百姓和无名尸首,哪儿有什么刀头肥肉给它们大快朵颐?

要真说的话,也就在这陵园门口,土屋门下,小板凳上,一眉清目秀的寒酸少年手捧一碗热腾腾的粥。

但野鸟大抵也看不上这清水一样的白粥,晃荡了两圈儿后,振翅飞去。

寒酸!

说白了就俩字儿,寒酸!

可这般比乱葬岗好不了哪儿去的坟群,咋就能称陵咧?

说白了还是朝廷的表面功夫——大夏治下,葬死者处,不论高低贵贱,皆称作陵。

不多时,夕阳之下,一阵脚步声打破了寂静。

壮硕的搬尸人穿身麻布衣裳,系条泛黄汗巾,腋下拴着两根粗壮麻绳,麻绳连着破旧板车,随着他的拖拽,吱嘎吱嘎地响着。

板车上,躺着个人。

定睛一看,五十来岁,身材佝偻,肢体僵硬,脸色铁青,面露微笑,口鼻之间都结了霜,哪儿是个活人?

搬尸人行至陵前,对着喝粥的少年点了点头,把尸体拉进陵园里,随便找了个空地,取下板车上的铁锹,开始挖坑。

喝粥的少年目光移到那冻僵的尸体上,察觉有些眼熟,仔细一想,竟是山下县城里旱桥上那终年要饭的乞丐。

看那模样,怕是冻死的。

“造孽……”

少年一口饮尽碗里白粥,叹一声,转身回了屋。

等他再出来时,搬尸人已经把乞丐的尸体埋进了土里,坟头上斜斜插了個木头牌位,却什么也没有写。

无名无姓。

或许有,但无人知晓。

少年望着这崭新的坟头,有些出神。

——半年以后,自个儿也会像眼前这个乞丐一样,被埋在流放路上的某个角落吗?

他叫余琛,暂代这渭水县清风陵守墓人。

但按理来说,这看坟的差事儿又不抢手,为何要说暂代呢?

因为余琛是个罪户。

顾名思义,罪人后代。

小时候,余琛的爹娘还是当差的,但在他五岁那年,俩人不晓得犯了什么事儿,被拉到刑场砍了脑袋。

余琛见他们的最后一眼,是两枚怒目圆睁的头颅,喷洒着滚烫的血,在空中咕噜翻滚几圈儿后砸在雪地里。

后来,余琛也被牵连,成了罪人后代。

按大夏刑律,罪户者,二十岁时,流放漠北。

本月排行榜
热门小说推荐
清穿之老答应

清穿之老答应

年过28岁,还不是虚岁,进宫13年从没睡过康熙一次,穿成这么一个老答应,琳琅觉得自己可以跳过宫斗,直接进入养老环节了本文已开启防盗,比例40,跳着看的姑娘们得等上一天了,麻烦大家了onnos买足一半章数...

退婚后,她下乡被糙汉掐腰猛宠

退婚后,她下乡被糙汉掐腰猛宠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

启禀陛下,驸马爷又要作死

启禀陛下,驸马爷又要作死

社畜李白衣意外穿越到一个男尊女卑的大坤王朝,意外成了镇国将军的儿子,李白衣那就一个兴奋,当场就要励志当一辈子的败家子,没事逛逛楼和里面才华横溢的女子探讨人生,学学英语。。。奈何总有人不想让李白衣学英语。也罢!既然不让我学,那就别怪小爷不客气了!...

家有傻夫:有屋有田有娇妻

家有傻夫:有屋有田有娇妻

戚若以为等自己年岁到了会被后娘随便嫁给一个汉子,可她没想到她后娘如此之狠,竟将她嫁给一个来历不明的傻子,还好还好,这傻子总算还晓得疼人...

宓皇后本纪

宓皇后本纪

新朝轶事汇编高祖好美妇宓后,原适虞国公陆,因罪得出,恰遇高祖微时,结为伉俪。郦氏,成后主妃也,为高祖所获,嬖之。旋高祖西狩灭赵,纳赵太后姜氏。高祖提剑芟群雄,于所平诸国后妃,入侍者众,独姜郦二妃承恩甚隆。国初定,高祖立卫氏为椒宫,姜氏与郦氏为东西二宫。三宫皆是再醮之妇,古今无匹。时人略有阴刺,高祖闻之不以为非,戏题今日能为天贵子,盖因三凤蔽日功之句,以表怜爱。...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