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情若在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电话那头,洛宁似乎在过足了诗歌瘾,能听出她充满愉悦的吐气声。
而在酒店的包房内,则是一片鸦雀无声。
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顾知书身上。
可以说,在座的这十来号人,除了顾知书外,每一个都能用一个形容词来准确描述——
有钱!
有钱人家中多多少少都有些字画古玩啥的,你可以说他们附庸风雅,但不能说他们一点文学鉴赏能力都没有。
比如莫继海,虽然高中都没读完就出来混社会,但人家达后也拿了个北大光华学院的ba证书。
更是经手过无数名家真迹字画,能够和政商界的大人物在茶桌上畅谈古今。
说他没有文学鉴赏能力那是太小瞧这些白手起家的狠人了。
因此都不需要多说,但凡那句“又岂在朝朝暮暮”
一出,大家就心里明白洛宁为什么会有前面那种表现。
惊人!
这是一可以在青史留名的爱情诗篇。
竟然出自一个年轻的电台主持人之手?
“不是我。”
顾知书解释了一句,但看现场的气氛,估计他这句自辩的话也没有太大作用。
他也不至于在林望的家族宴会上长篇大论,只为了维系自己心中那一点所谓的“文人风骨”
。
很多事情,时间会给予公正的答案,无需着急在一时半会。
莫筱现在总算是知道了,顾知书身上那股莫名的自信,到底是从何而来。
换位思考,假设她莫筱有这种诗词才华的话,估计也是不会惧怕任何工作上的刁难。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是金子总会光的。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等到顾知书的名气起来之后,他的听众粉丝增加,到时候就不是宁城电视台要不要选择顾知书了,而是要看他们有没有本事,留下这尊大神!
莫筱挂断电话后,整场宴会的气氛就变得有点低沉下来。
别以为有钱的人对那些有才华,有一技之长的普通人会看不起。
恰恰相反,
有钱人反而更为敬重有一技之长的那些人,特别是那种肚子里真有墨水的文化人。
因为他们知道,有些东西,是用钱买不来的。
而那些用再多钱都买不来的东西,才是这个世界上真正的贵重之物!
莫继海也不去吹嘘他的光辉往事了。
和那一《鹊桥仙》相比,他在商海纵横几十年的傲人经历,似乎都变得有点黯淡无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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