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可以做的更好,或许笙笙的中年,就不会那么难过,也不会早死了。
所以江霆心中有了愧疚,就更不敢面对这一世的笙笙。
他怕看到明笙的脸,让他想起上一世的笙笙。
当然,也有一半的原因,是因为他知道,这一世的明笙,不会想看到他。
也不会希望跟他这个早已成为陌路的陌生人,有任何牵扯。
这一世,直到死,江霆都只是隔着屏幕,关注着明笙。
倒是妻子,因为有明笙这个偶像作为动力,展的比上一世更好,更加出色。
也做了更多利国利民的好事,用自己的财富,帮助了更多的人。
而明笙这一世,夫妻恩爱,孩子孝顺,公婆疼爱,事业冲天,全民爱戴,世界推崇。
后半辈子,都在带着丈夫和孩子,一起探索宇宙,探索找到的新的生命星球,玩的不亦乐乎。
最后十年,明笙开始搜集有用的物资,材料,资源,枪械武器,金银珠宝等。
当然,她没有将什么好东西,都扒拉到自己空间里。
只是每样都搜集一些,并没有抢夺这个世界的资源,将其变成灭绝物种。
她只带走数量多的东西。
那种极为珍稀,稀缺的,她也只取其一,作为火种,留在空间。
如果是独一无二的,哪怕是明笙再想要的资源和宝物,她都没有选择掠夺。
她还有无数世界的时间,还有很多很多的可能和选择。
还能遇到更多更多的好东西。
没必要因为一时心动,起贪念,而毁了一个世界的资源物种传承。
经历过末世的残酷和绝望,明笙比任何人都清楚,一个世界的资源,有多珍贵,对人类的展来说,有多重要。
在明笙生命倒计时的最后三天,冥冥回来了。
【笙笙,小爷回来啦!
】
【你这具身体快到时间了,还有三天,你可以做准备了。
】
明笙正吃着曾孙子做的点心,突然听到消失了数十年的冥冥的声音,动作微微顿了顿。
旁边的章煦敏感的察觉到,出声询问:“妻主,怎么了?是不是这小子把东西做的太甜了?”
明笙摇头一笑:“味道刚刚好,我只是没想到小曾孙挺有做吃食的天赋。”
章煦闻言,笑着赞同:“确实不错,有我千分之一的精髓。”
看着章煦越老越自恋孩子气,明笙好笑吃了手里的点心。
不过章煦再怎么孩子气,也只会跟儿子孙子们闹腾。
纪荷是江家保姆的女儿,溜须拍马的本事一流给江家大少爷背包写作业,大少爷飙车的时候她望风,大少爷进警局她敢装家长捞人离开江家去留学的那天,纪荷直起了自己的背挥挥手把江大少爷和其他的一切都丢下了...
穿到红楼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成了红楼里最尴尬的人。好在自己不是一个人,可丈夫比自己更尴尬,这就尴尬了。...
遇见何以安之前的傅聿城,是临海市人人退避三舍,不敢招惹的真大佬,毕竟他从不给任何人留面子,也不看任何人的面子!但是遇到了她之后的男人,却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呼吁和平,遇到事情不再喊打喊杀,而是要所有人都坐下来心平气和的说清楚的和善大佬了。...
一场地震,让江山山原本衣食无忧的一家三口穿到了缺衣少食的年代。aaaa 左边是怀中嗷嗷待哺的儿子,右边是他们一家三口即将面临着黑户这个问题。aaaa 小两口同时望天,想破口大骂。aa...
这是人类和古神族之间的战争,追溯到太古,延伸至未来,贯穿历史长河,谱写史诗。古神们带着破碎的世界入侵现实。亘古的隐秘神话揭露真相。升华者在时空的间隙穿梭,往返两界。现实与超凡,刀与剑,血与火。当末日降临,古神从长眠里苏醒。大幕渐起我的父亲曾因调查某位神明的复活而失踪,至今生死未卜。我很慌,但不完全慌。因为那个被复活的神明,就是我。...
说好的穿越必备金手指空间呢怎么变成培养皿了培养皿能干啥培养细胞啊这是一个靠卖细胞卖萌发家致富的故事,这也是一个牛逼的老爹找宝贝女儿的故事s作者热恋中,所以有男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