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没听错,是三万。
她分了我两千,让我来催一下酒。”
“你替我等一下,我先走一步。”
“喂!
你去哪儿?”
“去拿小费啊!”
宁归推着车子出来,被留下的那名招待正无奈地叉着腰。
“都准备好了?”
他问。
宁归点点头。
“多谢,拿去买瓶小麦酒喝吧。”
他向宁归抛出一枚金灿灿的硬币。
宁归抬手接住,摊开掌心,看到上面标着数字“500”
。
苍蝇也是肉,他这样想着,把硬币塞进胸前的口袋。
他抽出那张未写完的乐谱,继续默写。
而酒吧大厅,则是实打实的歌舞升平。
起初懒洋洋吹着爵士乐的四人乐队已被换下,情绪高昂的歌者站在舞台上,凑近小喇叭形状的扩音器。
“接下来这首歌,献给今晚全场消费最高的先生!
一首《野猪之歌》,希望您喜欢!”
轻快而紧密的吉他前奏响起,达达利亚掏了掏耳朵,只觉得吵闹。
这歌老爹从他记事起就爱唱,还教会了全家人,每次去冰钓的路上大家都要分不同声部和他一起合唱。
再好听的歌,听多了耳朵也会起茧子。
“您还是不愿意告诉我您的名字吗?”
红发碧眼的窈窕女郎再次靠近,达达利亚本能地身体向后仰。
“神秘感可是萍水相逢的必备佐料,美丽的小姐。”
他面不改色地说道。
“可是您给了我这么多小费我想我们已经不是萍水相逢的关系了。”
她露出俏皮的笑容。
“既然如此,就再聊聊你吧,小姐。”
达达利亚并不吃这一套,但他还是侧扶着额,用单纯又好奇的眼神看着她,“你刚刚说,你第一次见到查理先生,是在酒吧门口”
“你瞧塔莉那副花枝乱颤的样子,笑得像朵郁金香似的。”
“如果我也有那么英俊年轻还阔绰的客人,让我变成郁金香都行。”
两个无事可做的销售经理躲在靠近后门的角落里嚼舌根。
其中一人的肩膀被轻轻拍了两下,他回头看,是那个新入职的璃月男孩。
“什么事?”
他皱起眉,“酒窖那边的人不许来大厅,你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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