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汉诺威州,烙铁湖附近的一个小农舍。
在臭气熏天的猪圈旁边,有个地中海型的中年男人,正呆呆看着猪圈里的猪,似乎在想着什么。
“嘿,你,埃米特·格兰杰?”
埃米特靠着猪圈的栅栏,目光看着翻身下马的塞缪尔,“那是我的名字,你是谁?”
“那不重要,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跟你聊聊小鬼卡洛威。
这要用在一本书里。”
埃米特起先没什么反应,一听到是要专门写一本关于卡洛威的书,他就嗤笑出声,神情中满是嘲讽。
“关于小鬼吉姆的书?呵,听着,我现在没法跟你说话,看看我,我半条腿都陷在猪粪里。”
塞缪尔脸上没有任何神色变化,“所以?”
“你对以前的事感兴趣?只要你把这粪铲了我就给你讲些故事。”
塞缪尔对此早有准备,他立刻抓住关键问道:“讲些故事?是谁的故事,你的,还是卡洛威的?”
埃米特脸色一沉,似乎有些气恼自己没有骗到他。
“要不拿起叉子干活,要不就滚,别浪费我时间。”
塞缪尔冷笑两声,这有恋猪癖的变态还真是性格恶劣,不过正好,他也不想和他好声好气的废话了。
“卡洛威跟我说过你总是胡言乱语,不过现在看来他没告诉我的还有很多,你知道吗?我根本就没把你放在眼里。”
埃米特脸色狰狞起来,似乎被一个年轻人瞧不起对他来说是莫大的耻辱。
“小子,你这是在找死,我现在很乐意宰了你。”
埃米特手刚摸向腰间放猎刀的地方,却现塞缪尔已经到了他的面前。
“ang”
一个标志性的勾拳,打得埃米特眼冒金星,随后他就被拎着领子,来到存放猪粪的木栏里。
“既然你那么喜欢猪,那就深刻接触一下吧。”
塞缪尔直接把埃米特的脑袋按进粪堆里,几秒后再抬起来,再按进去,来回反复几次,便没有了动静。
也许正应了那句话,崇尚野蛮的人也将以野蛮的方式死去。
埃米特·格兰杰一生作恶多端,残忍好杀,性格变态,甚至以剥人头皮取乐。
却最终死于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手里。
拍完照后,塞缪尔看都不看一眼他的配枪,这种沾满无辜之人鲜血的手枪,不要也罢。
随后又顺带在他的住所里的书架之上拿到了一个口琴。
“那么,现在该回老地方看看了。”
哼着小曲,一人一马便晃晃悠悠向北方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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