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四个月前。
就在夏悄无声息的离开市,前往湘南地界之后的两个星期左右。
郭浩宇认识了一个叫名叫林雅的女孩儿,那个女孩儿就读市的一所普通职校,两人在一个酒吧里面邂逅,而后擦出了爱情的火花。
刚开始的那一个月,那女孩儿对郭浩宇百般温柔、体贴,两人就像是热恋中的情侣,迸发着激情与火热。
郭浩宇对那女孩儿也是无微不至,每逢周末放假,都会带着女孩儿上街买衣服、包包之类的生活用品。
随着两人感情的逐渐升温,郭浩宇还带着那女孩儿去他家开的服装店里见了家长。
那女孩儿在郭浩宇父母面前表现得极好,郭浩宇的父母对那女孩儿也极为的满意。
临走前,郭浩宇的父母挑了几套名贵的衣服,并且还包了一个五千元的红包。
可好景不长。
从见父母这件事过后,那女孩儿像是突然变了个人似的,时不时以各种借口找郭浩宇要钱。
起初郭浩宇还不以为然,觉得给喜欢的女孩子钱花,那是经地义,再正常不过了。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那女孩儿越要越多,只要郭浩宇拿不出钱,那女孩儿便开始发脾气,与他吵架。
与那女孩儿交往的三个月,郭浩宇前前后后给她转了一万多块。
虽然郭浩宇家境殷实,但一万多块钱,对于他来,也不是一笔数目,他每个月的生活费也才三千元。
这种行为,完全是将郭浩宇当做提款机。
如果仅仅是这事,倒也就罢了,就当是花钱交学费。
但是,那女孩儿竟然还怂恿郭浩宇透支信用卡,以套现的方式,给她转钱。
郭浩宇再傻,也意识到了不对劲,便是与那女孩儿提出了分手。
可怎想到,那女孩儿居然提出要郭浩宇拿出一万块作为分手费。
郭浩宇自然没答应,那女孩儿便叫了十几个混混,闯进郭浩宇父母开的那家服装店,将里面的服装砸了个稀巴烂。
最后,郭浩宇的父母被逼无奈,给那群人转了五万块钱。
而这件事发生之后,市的衙役也仅仅是将双方带回衙门,录了个口供,做了个笔录,简单的走了下流程,便将那群混混给当场释放。
而造成郭浩宇整个人变得颓废、心如死灰的原因,就在于这种丑闻,传遍了街坊邻居。
并且,他父母所开的那家服装店,经过这件事后,生意惨淡,几乎是每都在亏损。
听完郭浩宇的讲述后,夏略微思索,就察觉到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这应该不是一场单纯的恋爱关系,直觉告诉他,这其中或许涉及到黑涩会与官方的人,联合起来的一场诈骗。
片刻后,夏目光直视着郭浩宇,认真的道:“耗子,我就问你一句话,想不想找回场子?”
郭浩宇闻言,不假思索的道:“当然想!”
随后,却见郭浩宇支支吾吾,犹豫道:“兄弟,我知道你身手不凡,只是那帮饶背后肯定有官方的力量在撑腰,要不还是忍忍算了吧?”
夏摇了摇头,双眸中闪过一丝寒意,旋即似笑非笑的看着郭浩宇,一字一顿的道:“出了事,我给你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