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者成了我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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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魔物来说,它们并没有“朋友”
这一概念。
它们更习惯捕食与被捕食的关系、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艾丝特提出的“朋友”
这一概念对于朗来说很是新鲜。
“什、么、朋、友?”
在朗短暂的生命里,第一次听说这个词。
“在塔外的社会里,大家都会把关系好的称作朋友。
能够一起进行多次进食的对象就是朋友。”
用狼群的思维解释的话,大概就是这样的结论。
“一、起、吃、是、朋、友?”
听了艾丝特的话,朗陷入了沉思。
在狼群中,等级制度是十分森严的。
头狼、乙狼、亥狼三个等级中,能够优先进食的权力是属于头狼的。
头狼一般由狼王或者狼王狼后担任。
“你、和、他、们、朋、友?”
艾丝特点点头:“在外面的社会里,交、配的对象被称为夫妻,一起玩乐的则是朋友。”
这些概念对于一直生活在狼群中的朗似乎有些困难,毕竟它对很多人类意义上的概念划分并不了解。
“更直观点来说,愿意在这时候请求你放了他们,这是只有朋友才会做的事情。”
当然,在人类社会里做出这种举动并不能代表是朋友关系。
不过在这里就先忽略这一点。
这是艾丝特想做的一个小小的测试。
如果朗能够理解“朋友”
这一概念,就证明它能够与人类共情。
将它当作安插在这里的一个间谍,监视那个神秘人的下一步动作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不管朗的脑袋瓜里究竟想了些什么,它最后还是挥挥手让狼群把哈罗德和贝蒂放了。
“放、了。”
如果不是朗身上都裹着巧克力,艾丝特可能会尝试摸摸他的脑袋。
没有使用暴力,仅仅只靠言语沟通就能够理解(或者说听从)艾丝特的话,朗即使只有幼童的智力,也是十分聪明的孩子了。
为了感谢朗的行动,贝蒂提议做一顿大餐感谢他,顺便让他能够理解什么叫做“能一起进食的朋友”
这个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