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t现沈烨今天的状态不对,用力把他从那个服务员身上拉开,劝说道,“秦姐今晚要来,别惹事。”
“秦姐是谁?”
沈烨问道。
“我。”
一个女人的声音插了进来。
那是一个三四十岁,剪着短、化着淡妆的女人。
她的模样算不上多好看,但胜在气场很强——一看便是个清爽干练的女强人。
“你好啊,小朋友。”
女人在沈烨另一侧坐下,眯着眼冲沈烨招了招手。
“你好。”
沈烨回了一声,把目光投向kent,用眼神询问他这人是谁。
“咱们老板。”
kent递给秦姐一杯酒水,笑着对沈烨说。
“噢。”
沈烨来这儿驻唱有段时间了,还是第一次见到老板。
这位老板和他想象中不同……
他以为开酒吧的老板多半会风情万种,带有一身江湖气,就像《龙门客栈》里的金镶玉那般,妩媚又泼辣,放浪又多情。
可身边这位——衬衣、西裤加皮鞋,浑身上下唯一的配饰是腕子上的一只造型简约的手表。
看起来不像个老板,倒像个白领。
“刚才怎么了?”
秦姐瞥了眼旁边的服务员,又将目光投向沈烨,意思是你来说。
“冯尚偷了我弟弟的钱包。”
沈烨言简意赅。
“什么时候的事?”
秦姐问。
“前几天。”
沈烨答,“偷我弟弟是第一回,偷别的客人是……”
“我没有!”
冯尚见秦姐瞥向自己,连忙否认。
他的额角挂着冷汗,与其说着急,不如说胆战,好似一旦坐实了偷窃的罪名,他就会被处以极刑般。
他怕面前这个女人。
沈烨明确感觉到这一点。
可为什么……一份工作而已,丢了就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