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眼,来到银月堡已经满一个月了。
而在这一个月的最后一天,生了件令人非常不愉快的事。
“滚出去!
没钱还想赖在玫瑰之家!
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的脸!”
原本满脸和善的旅店老板,突然就变得凶神恶煞,带着两个膘肥体壮的护卫,将夏玻莱和罗森的衣服行李全扔到了大街上。
夏玻莱脸上挂着宿醉未醒的黑眼圈,被护卫用力一推,立足不稳,踉跄了几步后,一头栽在街边的一坨马粪里。
他竟还没清醒,伸出舌头舔了舔,顿时怒声大吼:“拉斐!
拉斐!
你这酒馊了!
你竟然卖馊掉的酒给我!”
“哈哈哈”
老板放声大笑,一脸讥讽:“夏玻莱,看看你这副蠢猪样吧,你对得起奥米希亚这个姓氏吗?!”
“你管我对得起对不起?!”
夏玻莱稍稍清醒了些,从地上爬起来,用力抹了下脸上的马粪,转头对罗森大喊。
“罗森罗森给我弄盆水来洗洗脸。”
罗森上哪弄水去,随便从地上捡起一件夏玻莱的内衣,用力帮他擦脸。
好不容易擦得八九分干净后,他快收拾起散落一地的行李,拉着夏玻莱,从围观看热闹的人群中挤了出去。
一直来到街边的偏僻角落,罗森终于忍不住,压低声音大吼。
“大叔,你怎么搞的?近oo克朗呢,你一个月就花没啦?”
一枚金克朗的购买力相当于地球的两三千块呢,oo克朗就相当于四五十万,一个月就被这家伙霍霍了!
他这段时间一直在研究这世界的几何,两耳不闻窗外事,却没想到会生这样的破事。
幸亏他脸皮厚实,要换个皮薄的,得找个地缝钻进去躲起来。
夏玻莱嘿嘿讪笑,眼神四处躲闪,不敢去接罗森的目光。
“的确花得太快了点,没想到会这么快,不知不觉钱包就瘪了。”
“但这也不能全怪我,玫瑰之家的姑娘实在是太过热情,任何正常男人都是难以抵挡的。”
罗森听得忍不住翻白眼,真恨不得一拳捣死这个肥猪头。
想要转身离去吧,却见这家伙踉踉跄跄的,酒还没醒透,真怕这猪头睡在大街上被过路马车给碾死。
“好在我还这还有o克朗。
咱们找家偏僻地方的旅店先安顿下来吧。”
“唔好的好的嗝那个城南城南有家旅店,叫猎猎犬之家,物美价廉,一晚只要枚银克雷嗝咱们就先住那去。”
“好。”
顺着夏玻莱指的路,大约一小时后,罗森来到了一家土砖楼面前。
这楼有三层,外墙刷成暗红色,每扇窗户都装了玻璃,整体外观尚可,就是地基好像没打好。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楼体有点歪,斜度还不小,至少偏了度,比比萨尔斜塔还吓人。
罗森看得无语:“这能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