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延越的习惯,这个点大家都在准备晚饭。
可飘起的烟火没见到,反倒是见着部落中的族人全数站在帐子外,警惕的看向一个地方。
小队里的人随着族人的目光走过去,果然现了五个陌生人。
常念微微让出小半个身子,刚好可以看清五人的模样。
只这么看了一会儿,他变明白了一句话——非吾族类其心必异。
五人队伍以一个下盘很稳的人为。
之所以说那人下盘稳,是因为他的上下身比例十分不和谐。
如果五五分的身材就算腿短了,那为之人几乎是三七分。
上身七,下身三。
虽然这样说有些夸张,但可以准确形容出常念对他的第一印象。
那五人显然也看见了他们,短腿男人见到迎面过来的常念,先是愣了一下,随即眯着眼睛笑道:“厉领,你从哪个大部落偷来的人啊?”
他之所以会有此疑问,是因为像他们这种小部落基本没有肤色白的人。
小部落的男人需要外出打猎,女人也要在部落附近采集野菜野果,所以肤色大多偏黑。
常念由于原主的关系很少出门,这让他的肤色十分白皙。
就算放到现代社会,也能完胜许多小姑娘,妥妥的奶白肌。
但大部落则不一样,大部落已经有初步的等级观念,使得跻身上层的人可以不用劳动。
所以,在大部落中,大致可以通过肤色判断一个人所处的地位。
厉眼神阴鸷地盯着短腿男人,沉声命令道:“把你的眼睛从他身上移开。”
他像是没看到厉脸上的表情一样,和身边的人说:“你看他,长得比女人都好看,不知道摸一把”
话还没有说完,杀猪般的惨叫就响彻整个部落。
“啊!
啊!
你这个鬣狗,你怎么敢,敢的!
就不怕勾陈对延越开战吗?”
此刻,他的右腿已经被历踹断,整个人摇摇欲坠。
这一脚厉用了十成的力道,断腿处甚至可以看到骨头茬子顶起的皮肉。
无视了他的嚎叫,历干脆地踩上断腿凸起的地方,残忍的眼神像是地狱里走出的判官。
“你都说我是鬣狗了,还敢招惹我?”
“咔嚓”
骨头再次断裂的声音清脆而绝望。
剩下的四个人吓的不敢动弹,努力地将自己缩成鹌鹑。
男人疼的撕心裂肺,也只会喊,“啊!
啊!
我们领是不会放过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