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是不想做诗词的搬运工,实在是不擅此道。
而且他熟悉的那些情诗,多为前人所做,干脆不走寻常路。
秦可卿第一反应是惊讶,这肯定不是诗词。
第二反应是有趣,通俗直白的话语,相比起诗词来说别有韵味。
第三反应就是羞涩了,这句子太过于直白,直接相约百年了。
秦钟疑惑不解的望着家姐,看着她脸上不断变幻的表情,搞不懂写了啥,怎么激动成这般模样。
“你,你再给他送一封信过去。”
秦可卿自己都没想到,称呼已经下意识的变了。
秦钟翻了个白眼,总是让我来回跑個甚。
“钟哥儿辛苦了。”
陈然拿出了二两银子,塞进了秦钟的手中“拿去花。”
之前还挂着脸的秦钟,当即露出笑脸“不辛苦不辛苦,以后你们送信只管招呼。”
什么叫人情世故,这就是了。
哪怕是童工再便宜,也得付费。
第二封信就正常多了,就是简单的问候。
这次他没有回信,而是取出了之前准备好的饰盒,塞进了秦钟的怀里“回去给你姐。”
秦可卿接着饰盒,打开一看是一支做工精美的金簪。
份量不算多重,可那几欲振翅高飞的金凤,端的是手艺绝伦,让她看的爱不释手。
“这份手艺,没有几十年的打磨,绝对做不出来。”
陈然如此大方,秦可卿眸中水意氤氲,好感度直线飙升。
红楼梦世界里的诸位金钗们,绝非纯真无邪小白花,没谁是完美的,都有各自的缺陷。
有着自己的期望与述求,各种伶牙俐齿的互撕从没断过。
秦可卿的性子软,属于那种谁对她好就能逐渐靠近的类型。
当然了,所谓的对她好的前提,是投其所好。
就像是秦可卿喜欢珠宝饰,没有足够的财力,想当舔狗都没机会。
原著里与贾珍等人暧昧不清,总不可能是因为练父吧,秦邦业还没死呢。
贾珍那等半大的老头,没脸没身材没气度的,唯一能拿的出手的,也就只剩下财货了。
陈然看的清楚,上来就是投其所好。
有了珠宝饰开道,所谓感情基础自然是突飞猛进。
这一日,陈然写信给秦可卿,约她过几日去郊游踏青,只要能够约出来,基本上就算是成了。
“公子。”
尤三姐在屋外出声“有自称是顺天府郝大人的家人求见。”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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