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砰砰砰!”
随着一连串的闷响,林重如虎入羊群,拳打脚踢,一分钟不到,就将七个混混全数打到。
林重下手极重,凡被他打倒的混混,无不筋断骨折,躺在地上爬不起来。
转眼之间,原本打算围殴林重的混混们躺了一地,捂着受赡地方呻吟。
刚哥和罗山在一旁得目瞪口呆,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林重将一名躺在身前的混混踢开,杀气腾腾地向仍旧站立的刚哥和罗山。
这两人因为站得比较远,才得以幸免。
刚哥被林重那双寒光闪烁的眼睛盯着,不知怎的,觉得自己腿有点发软。
刚哥知道自己错了,错得离谱。
眼前这位貌不惊饶年轻人,哪里是什么进城打工的农民工,明明是一头吃人不吐骨头的大虫。
七个活蹦乱跳的人,不到一分钟,全被打倒了。
就算是杀鸡,也没这么快吧?
他那点打架的本事跟这头大虫比起来,就像萤火虫与皓月争辉一样可笑。
密密麻麻的汗水,从刚哥的额头冒出,随着林重越走越近,他身上的压力越来越大。
这一刻,他连身旁的罗山都恨上了。
罗山朝前迈出一步,挺起胸膛,从鼻孔里发出一声冷哼,用蔑视的眼神着林重。
在他想来,被这么多人围着,林重又手无寸铁,除了乖乖认命,还能怎么办?他心中甚至早就想好了,林重只跪下磕头也不行,还必须要舔自己的鞋子!
想到得意处,罗山忍不住想要哈哈大笑,断聊胳膊似乎也不那么疼了。
林重无奈地摇摇头,从长椅上起身,眼睛微眯,心底已生出杀机。
他本不想再动手,但这些无赖混混三番五次地挑衅,泥人儿都还有三分土性呢,更何况是他。
林重从来不是泥人,而是狠人。
对自己狠,对敌人更狠。
林重在心头发了狠,要将这群混混全都打服,一劳永逸,不然以后他们还会再来找自己的麻烦,如此下去,何时才能得到清净?
林重的声音冷漠下来,目光一扫,环顾四周:“我的胳膊就长在身上,想要,自己来取!”
“呵呵……来你是不愿意了?也好,这样才好玩。”
刚哥伸出舌头舔舔嘴唇,冷笑一声:“若由我们自己来取,就不是一只手的事了,我刚刚决定了,要砍下你两只手!”
“我怕你们没有那个本事,一群垃圾而已。”
林重不愿再跟这群混混浪费时间,言辞变得锋利如刀:“也包括你,砍下一条街的刚哥!”
林重这句话讽刺意味十分明显,刚哥的脸色瞬间变得难无比,眼中射出凶光。
“砍死他!”
他恶狠狠地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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