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斐眨了眨眼:“我说的是可乐!”
说完把逗猫棒从可乐的魔爪里抽了回来。
阿琰记得,知栎总说“今天短暂的离别,是为了明天更好的相逢!”
要她趁着年轻,去追逐梦想。
可是眼下,短暂的离别成了永别。
很多时候,阿琰会想——是不是她不够优秀,所以在面对自己喜欢之人的时候,总是时机不对。
傍晚,两人一起去附近的宵夜街吃烧烤。
烧烤摊老板长了一副单眼皮、肿眼泡、塌鼻子,这种不够有冲击力的样子,招呼起客人来却十分热情。
一把烤肉串下肚,老板那油腻腻的头发看着也顺眼了!
知斐端起酒杯,和阿琰碰了一下,一口下去了一半。
他手指下意识地敲击着杯子,盯着酒杯里剩下的一半液体,眼神也跟着微微晃动起来……
酒,让我想起了你,而你却忘记了我。
装作无动于衷,随着酒意的麻痹,让自己看起来像是麻木了一样。
第一杯酒敬你,所谓不合适就是你喜欢清风醉酒,我却独爱烈风自由。
岁月里你很干净,比水淡,比酒清。
第二杯酒敬你,黄昏时偷来你的肋骨酿酒,百年后醉的有血有肉。
第三杯酒敬你,晚风路过陶坛吹散的酒香,我记得你所有模样。
阿琰总觉得知斐身上有一种未见世事的纯净,因为他会在危险时刻站出来保护一只猫咪或是小狗。
阿琰记得有一次和知斐偶遇,看到知斐正在全神贯注地“跟踪”
一个小家伙。
看他蹑手蹑脚跟在小流浪屁股后面,那家伙却冲着阿琰跑了过来,好家伙,还自带两盏小手电!
左顾右盼,看似十分警惕,觉得安全了,便停下来梳理起自己的毛发。
然后突然抬头,神情紧张,但下一秒就展现了自身的柔韧度,舔了个爪!
最后,两人成功地把这个小流浪带回了家,那是阿琰第一次去知斐家,然后她才知道知斐就是知栎的弟弟。
难怪,她第一眼就觉得这个笑起来带着酒窝的男孩子有些眼熟。
看着知斐,阿琰就会想起知栎,望穿秋水,不见故人归……
此时此刻你在哪里?
是否快乐?
是否安好?
想你的时候,该如何凝望你所在的方向,如何将思念诉与风听?
想你的时候,是否可以将你的名字写在笺上,枕着你的名字入眠……
一路走走停停,触碰每一朵花的心跳,倾听风的声音,追逐哀伤的云……
当一切归于虚无,我依然还是我……
白玉京穿成天命魔主,没有原魔主记忆,却觉醒看见他人头顶文字的能力。不慌,优势在我!直到看见部下。冷月圣女病娇忍者妖女大儒喂,你们头顶什么奇怪称号?叛徒卧底潜伏于表面的忠诚,人生如戏,而他早已洞察一切。本书又名哈士奇混入狼群当狼王...
世界中心的奥林波斯山上,众神之王宙斯紧握雷霆之矛,笑看诸界。他的面前,众神如林。北方的白银之厅,至高王座上的奥丁手持天界之枪,俯视世间。他的眼中,无尽风雪。南方的尼罗河畔,掌舵太阳船的阿蒙,目光落在...
于兰一朝穿越到了北宋徽宗年间,她手握一方空间,内有灵泉,还有酿酒的工艺设备,一点儿都不方。开酒楼,卖酒水,做美食,发家致富,她相信自己能够风生水起。可问题是,开局为什么是血溅鸳鸯楼的副本?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空间之娘子万福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公告本文将于9月22日入v,感谢各位爱妃们的支持么么哒3你站在这别动,我去买几个橘子。姜浅作为一个合格的任务者,每天最担心的只有几件事渣渣承受能力太弱了挂了渣渣承受能力太弱了疯了渣渣...
下本预收文听说我是大佬背后的男人本文文案楼子晗生来是个傻子,魂魄不全,一分二,一半留在体内,痴痴傻傻,一半魂游天外,被个冰冷霸道,却又强大无比的男人拘在身边,悉肆心意教疼...
陈覆穿越进了娱乐天王。书中男主陆可聆狂拽酷霸,一心事业,从无名群演做起,一路登顶视帝影帝,创办经纪公司,翻手云覆手雨,最终被誉为娱乐圈帝王。陈覆回想着记忆中的原著内容,一推眼镜,决定做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