惜字如金,一个多余的字也没有。
室友是个闷葫芦,令人有些扫兴。
不过,苏若很快就把这事扔到一边,开始考虑明天去知青点拿口粮的事。
今天早上为了吃饭,跟苏曼她们打了一架,侥幸获胜。
再去拿口粮,动手肯定是免不了的。
只是不知道,还有没有今天早上的运气。
她想开口让岳霆骁跟她一起去知青点,想想还是算了。
拿口粮是她自己的事,总麻烦人家,也不好意思。
没等她想定,岳霆骁已经从火堆里掏出一块红薯,拍了拍上面的灰,递给她。
“趁热吃吧,一会儿该凉了。”
烤红薯的香味已经在空气中弥漫开来,薯皮已经舒脆,微微裂开,露出熟透的红薯肉。
苏若肚子里的馋虫迅速被成功勾起,不过,这一次她极力想维持自己的淑女形象,只客气地说,
“我已经吃得差不多了,还是你吃吧。”
她的眼睛出卖了她。
不光不争气地盯着烤红薯,还困难地咽了一口唾沫。
岳霆骁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却没有揭穿她,只淡淡地说,“还有呢,吃了不够可以再烤。”
苏若很快就替自己找了一个理由,我请他吃鱼,他请我吃红薯,好像也没欠他人情。
她爽快地接过烤红薯,只说了一声“谢谢”
便一口咬了下去。
红薯很烫,真烫得她“嗞嗞”
吸着冷气。
一阵风卷残云,一块烤红薯很快就只剩下烤焦的皮了。
没办法,江山易移,本性难改。
前世总有人说她是从饿牢里放出来的,现在看来,的确如此。
这年头,最要紧的是填饱肚子活下去。
等她将来考上大学,到城里工作,再装淑女不迟。
她很快就发现,自己吃食物的速度跟岳霆骁比起来,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
也不见他如何咀嚼和吞咽,眨眼间,一条烤鱼便被他吃得连渣都不剩了。
她严重怀疑,这个人的喉咙是特殊材料制成了。
否则,为什么会连骨头带刺都吃进肚子里还不被鱼刺卡住。
看到岳霆骁拿了扫帚把她吃过的鱼骨头和鱼刺仔细扫到撮箕里,她还以为他是在打扫卫生,赶紧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