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结束
“还认得我吗?”
【砍刀】系的武器优势就在于大开大合,以巨力推动锋刃,犹如破军之势。
现在路梦手中的劈刀却仿佛一条毒蛇,九静一动,蓄势待发,每次挥舞总是能在重雾人的身上留下一道伤口。
可惜在室内环境下无法全力施展,他能造成的刀伤都不深。
然而重雾人所受的困境尤甚。
丈余的长柄刀就连自如地挥动都成问题,不是刀头被横梁格下,就是尾端撑在了墙壁上,原本势如疾风的劈刺,此刻只剩下可数的几个角度还能生效。
再被守在门口的路梦一一接下。
即便如此,重雾人还是依据本能不断地舞动它的兵器,仗着蛮横的力量,有时竟也能令长柄刀生生擦过障碍,斩向路梦。
重雾人还在无畏地嘶吼,在它看来,只需要不断地进攻就是了。
“看来你是记不得我了啊。”
路梦又是一刀,格开劈刺,差点削中重雾人持杆的手。
它的身上有两处箭伤,一处是路梦射的新箭,一处却是卫红用牙签弩射中的,此刻仍留有半截断箭未曾取下。
异常的血肉已经沿着断箭长满,将它包裹成了一团肉球,偶尔还会吐出脓水,只是重雾人丝毫未觉。
可怕的生命力。
坚固的皮肉。
遗留下来的战斗记忆和嗜血的本能相得益彰。
路梦的身体素质虽已超出同辈,但比起重雾人还差得太远。
要赢过它,只能利用它没有的东西。
――判断局势的能力。
重雾人懂得判断敌我实力的差距,敌强我弱,那也会逃跑,这是它或者说它体内寄生虫天然的趋利避害的本能。
但此刻,它强,路梦弱,它就会一直判断自己占据了优势,不停进攻,直到将敌人吞噬为止。
然而,这只重雾人却没有在室内巷战的经验。
它的前身,兵蜂,也从不会主动在巢穴中和敌人进行作战,那是在破坏女王的财产。
它所用的武器,也是设计来在野外对抗动物的。
最好的办法是一群兵蜂手持长柄刀,将猎物围困在其中,猛兽的尖牙利爪无法穿过其间的距离,只能被活活宰割。
反观路梦。
在他来到青羊街后,就没有在空旷地带肆意挥舞练习劈刀的条件,只能躲在房间里的方寸之地,练习如何近身缠斗。
这些练习经验,不断在与重雾人的对攻中融会贯通,去芜存菁。
把脑海中的臆想,转变成实战可行的经验。
【近战技能:砍刀26→29】
环境的变化,最大程度地抵消了二者之间战斗技巧的差距。
();() 但这还不够。
不间歇的厮杀,无论是路梦还是重雾人都有些困倦了。
汗水已经浸透了路梦的裹身布,重雾人的血浆也从伤口中持续渗出,完全没有凝结的机会。
趁着一瞬的喘息之机,路梦从贴身背包掏出一瓶烈酒,砸开盖子,仰头灌下。
辛辣的酒水从咽喉一直烧到胃里。
哪怕是多年的老酒鬼也不会如此豪气干云,那些故事里的大侠整碗整坛喝的其实是古法酿造的低度黄酒。
对一般人来说,这除了酒精中毒外不会有任何其他的结果。
简介阎王让我五更活,夫人却让我三更死。天武六年,夜半三更时,天空忽然下起了一场红雨,从此这个世界变得诡异起来(豆芽出品,必属精品!)...
简介纪宛恬怎么都没想到,曾经无意的一番善举,竟意外救下了陆灏临的宝贝弟弟。当他携着支票,死缠烂打非要报救弟之恩时,她义正言辞地拒绝了,拿走把你的支票拿走我救人不图回报,请不要侮辱我的初心...
文案汐汐做了一场梦,梦见她是小说里女主的堂妹,她的爸爸是个喜怒无常,不时会发疯的反派。小说里,汐汐小时候不小心被妈妈弄丢了。回去之后,因为憎恨妈妈偏心,所以欺负性格懦弱,看起来不聪明的弟弟。因为讨厌...
末日里,他们都叫我神农,我有些名气,爷爷给我留下一座山和一片鱼塘作为遗产,我在后山的血尸地里养血尸卖血灵芝,把血尸当做饲料在鱼塘养鲨鱼。我赚的盆满钵满不愁吃喝。但是其实我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没有人知道,...
男人可以谈恋爱,唯独不能恋爱脑,上辈子因为恋爱脑导致前途尽毁一生悲惨,重生了第一剑先斩意中人。男人本该轻松,自由,快乐,舒心,洒脱的渡过一生,这辈子他只谈恋爱不结婚,不承担责任和义务,不背负枷锁,斩掉自己的恋爱脑一生致自由。我不是什么海王,也不是什么渣男,我只是不想给我喜欢的女孩添加负担,成为她的累赘,耽误她的人生,让她为难,所以我选择了离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