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学博士的古代生存手册(老妇聊少年狂)》全本免费阅读
这里得先讲讲华朝的婚姻制度。
在华朝,成亲之后男子是绝对的上位者,夫妻两人想分开只有休妻和和离两种方式。
休妻对女子及其娘家的名声损害极大,甚至会牵连自家姐妹和子侄辈的婚姻嫁娶。
女子被休弃不但带不走陪嫁,女子娘家还要返还聘礼。
尽管事情展到这一步往往意味着两家人已结下不解之怨,然而对被休弃的女子来说,这不仅是一场名誉的劫难,使家族颜面蒙羞,更有银钱上的直接损失。
所以,那些不幸的女子重返娘家的路非但不是温柔乡的归宿,反而成了另一重苦难的开始,鲜有女子能在其间寻得安宁与宽慰。
因为后果严重,为了一定程度上保障女子的权利,让她们不至于被无故休弃,华朝有“七出三不去”
的原则。
“七出”
即休妻的七个条件:
无子:妻子无法生育儿子延续家族血脉。
淫:指妻子不贞,与婚外男性有染。
不顺父母:对公婆不尊敬。
口多言:爱说闲话,搬弄是非,引起家庭不和的。
盗窃:偷盗,损害家庭名誉或财产。
妒忌:针对丈夫纳妾或其他家庭成员。
恶疾:患有严重且可能传染的疾病。
“三不去”
则是对“七出”
的限制条件,即使妻子满足了“七出”
之一,若同时符合以下任一情况,也不能轻易休妻:
有所取无所归:妻子被休后无家可归,即娘家已无亲人可以依靠。
与更三年丧:妻子曾为丈夫的父母服丧三年。
前贫贱后富贵:丈夫娶妻时贫贱,后来富贵。
除此之外,休妻还需要有两方家长和乡长同意并见证。
男方就算要休妻,没有充分的理由女方亲朋好友以及乡长也是不会答应的,再加上可能导致两家甚至两姓世仇,华朝休妻的例子并不多见。
相对而言,和离要体面一些,女方带走嫁妆,男方要回聘礼,对女子名声的伤害较小。
但封建社会本就苛责女性,绝大多数女子就算被打被骂也是不愿意和离的,而大多数平民男子能娶到媳妇就不错了。
双方就算过不到一起去,两家父母及其他亲近的人也大都劝和不劝离,有句俗话说的好。
“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