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你可得记着,见了不管是谁的大军,都要早早躲开。
这可不是玩的,且不说驴马、刀枪无眼,便是你这么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被那些军爷看见了,也不是耍的。”
他们纷纷好心滇醒我。
我这才突然想到我该好奇一下自己现在的模样。
忙低头查看自己,我穿着一件青灰色的古装,颜色暗淡。
因为没有镜子,我本能的撸起袖子,我看到了我手腕上那颗红心状的痣。
这颗痣据说我一生下来就有,很小,因为形状和颜色都很特别,所以大人们常拿它开玩笑。
现在那颗痣还在,但……我知道这不是我原本的胳膊,我原本的胳膊没有这么白,这几个月我一直在外东奔西跑的找工作,早已给自己涂上了一层淡淡的小麦色。
我想到了那个在黑暗甬道里遇到的姑娘,心,有点放下了。
远处大路上零乱的声音渐息,这些人很有经验的告诉我: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只怕紧接着就是真正的大军要来了。
那些军爷总是如狼似虎,见到什么都抢,大家得赶紧离开了。
而我还是难以行动,胸口隐隐帝痛着,我猜是有肋骨断了,只希望不是太严重。
我靠着断墙盘算着自己的命运。
我知道他们现在急于逃走,我也不能拖累他们。
他们救了我,我已经感激万分,再拖累他们逃命就万万不该了。
我对他们说:“乘现在路上无人,你们快走吧,别管我了。”
这些好心人还在迟疑。
我说:“快走!
别担心我了,”
我随手抓起地上的泥往自己脸上抹,又打乱的头发,把泥往头发里沫,我知道做事要做彻底,此时不用那么爱惜自己的容貌。
我大概是和他们一样的满面尘灰了,因为我看到他们眼神里的惊愕。
然后他们都笑起来:“这模样,倒像乞丐了。”
“不像女的了吧?”
我问。
我身上的古装实在没什么美感,我已经注意到了,青灰的颜色,而且经过驴踢,和别的什么事故后,已经脏破得没了样子。
我看着这件直筒筒的古装,倒像是我见过的尼姑之类的装扮。
只是我有头发而已。
有一位大娘上来,又在我耳后、脖子等处补了几把泥,叹了一口气,“那小姑娘你就自求多福吧,没事别探头,好好躲着。”
她的眼里全是怜惜。
我乖乖点头。
无论在哪个世界,不管是怎样的乱世,总有这种善良的人,把自己也不多的那一点点温暖散布到别人身上。
我说:“你们快走。”
他们肩挑手提的有不少行李,走得慢了怕是不好。
有人拎来一个小小的黑布包袱,放在我的腿上。
“你的东西,收好吧,别被那些军爷抢去了。”
我点头。
吃瓜读心团宠打脸虐渣手撕剧本打工狗叶文雅猝死后,穿成霸总的小说里会家破人亡的恶毒女配!叶文雅当天就撕了剧本。男主真惨啊!女朋友跟青梅竹马打得火热,外界公认是一对,给他带了那么大一顶绿帽子。原男主?!大反派真痴情啊!为了得到女主,居然要和男主共侍一女。大反派?!青梅竹马太可怜了!从小女主把他当备胎,用他的钱还要用他的身,就是为了气男主。青梅竹马?!不走剧情的叶文雅乐悠悠的看着男人们围着女主转,自己过潇洒日子。然而,剧情崩得越来越厉害!大反派天天凑到她的面前要举高高。原男主说他后悔了,想要复婚。青梅竹马抛弃女主,转头向她求婚。这剧情是怎么崩成这样的?!...
每晚九点更新,显示有修改一般都是捉虫自打六岁那年爸爸领回来一个混血小宝贝,宋煜的人生就彻底被这个黏黏糊糊中文都说不好的小家伙缠上了。乐乐小煜哥哥,我同桌今天说他有一个漂亮嫂子,嫂子是什么宋煜他...
人间有仙,是一座山是一道菜是一句诗是一柄剑,也是一个瘦削的背影。人间便是仙,在高原在海岛,匿于现在,显于过去。顾益意在人间,顾益亦在人间。这是一个从外挂跑掉开始的故事,本书又名顾益被外挂抛...
失业的物业小职员天赐,偶遇神秘兮兮的老头子雇他去当一座公寓的物业经理,据说那里美女成群,待遇丰厚,干得好还能抽取福利,他乐颠颠的签了合同,可到了公寓彻底傻眼了...
世界中心的奥林波斯山上,众神之王宙斯紧握雷霆之矛,笑看诸界。他的面前,众神如林。北方的白银之厅,至高王座上的奥丁手持天界之枪,俯视世间。他的眼中,无尽风雪。南方的尼罗河畔,掌舵太阳船的阿蒙,目光落在...
卖红酒的小老板陈咬之穿越到了异能千奇百怪的星际世界。总有一本喜欢之乎者也的成语词典逼迫他装逼。陈咬之表示拒绝我只想当一个卖红酒的普通人。然而,新店开张。陈咬之先生您好,请问您要赤霞珠,梅洛还是西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