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现在穿着松垮垮的白色跨栏背心、土灰色的宽大五分裤,背着一个小的双肩包,脚下蹬的是一双夹脚拖鞋。
举着相机对着自己上下拍了一下,笑道:“我现在这个造型是不是很有夏天的感觉,背心和大裤衩是昨晚剪完头之后,在夜市的摊上买的,摆摊的大姐沉迷于我的美色,两套才要了二十五块钱。”
“这个价钱,大姐可能有点小赚,但我绝对不亏。”
孟时边走边拍,移动镜头拍着脚下鳄鱼牌黑白花纹的夹脚拖鞋,说道:“我这双拖鞋南方的朋友可能会有印象,舒服又耐艹,强烈推荐。”
拖鞋是从家里带来的,刚上高中时候买的,现在高中毕业已经两年还没坏。
不过脚趾和后跟位置已经被磨出了凹陷下去的脚丫子形状,拖鞋底部也整体薄了一层,看着有些寒碜,但穿着真的很安脚。
说着,孟时到了胡同口的树荫下。
下午两点多,天正热的时候。
就走这么短短的一小段距离,背心胸前和背后已经被汗弄得贴在身体上,提溜着领口,前后摆动煽了一下风,这才舒服了一点。
“四九城的胡同,名字一般都是和它的功用是一致的,就像炮局胡同在大明那时候是造大炮的,缸瓦市卖缸瓦的、花市卖花的,皮条胡同……”
孟时举着相机有的没有的一顿唠,感觉挺好玩。
他都想好了,剪辑的时候这里加上电视没有信号的图案,再“哔”
一声,代表皮条胡同只是他皮一下,并不是真实存在。
可惜的是这个世界没有人知道皮条胡同是谦大爷他们家。
玩梗没人知道,真是寂寞啊。
要不找个人一起说相声去?
哔……
沿着胡同口往里,拐个约摸七八分钟就到了目的地,一间没有名字的小馆子。
“四九城这种小馆子大多都没有名字,本就是做邻里街坊的生意,没那么多讲究,约饭的时候说一句哪条胡同哪一家,也就知道是哪里了,当然我也不打算和你们分享这里的位置,这是我独享的ont。”
孟时运用自如的放洋屁。
掀开熟悉的门帘,冷风袭来。
空调可真是个好东西啊。
“一碗炸酱面!
一个酱骨头!”
这个点小馆子里没有客人。
孟时嚎一嗓子,把撑着脑袋打瞌睡的老板吓了一激灵。
老板还是孟时记忆里的模样——面相“核善”
的七十多岁小老头。
看到老头这张臭脸,孟时整个人都轻松了。
对比其他穿越平行世界有着雄心壮志的前辈们,孟时这几天心里最惦记的除了关系僵硬的老妈,就是只有小老头这里的酱骨头和炸酱面了,想来也是没出息。
但是重生之后没有变成孤儿就已经足够让人开心了,还要啥自行车啊。
而且老头炸酱的手艺也真没的说,四九城里有名的什么某某居,某某斋,和他比不了。
可惜的是这么好的手艺没个传承,等老头干不动了,这家店也就没了。
“关于这老头的事情记得挺牢,老婆叫啥名字倒给忘了。”
孟时自嘲的摇了摇头。
他现在脑子里关于另一个世界的记忆就好像那种梦——没睁眼的时候明明感觉非常的清晰完整,但一睁眼除了朦朦胧胧的知道自己做了个梦,其他具体内容全都模糊了。
不过只要不停提醒自己确实做过这样一个梦,一些细枝末节还是会时不时的冒出来一点,这种感觉还挺好玩。
而且说不定不是把老婆的名字和长相忘了,而是压根就没娶过老婆,就一个人孤独终老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