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本就没不透风的墙,娱乐圈更是处处都漏风。
沈森还没出道呢,大名就在百代唱片旗下艺人之间流传开来。
有人羡慕甚至是妒忌他的天赋,有人想请他帮忙写歌,还有人觊觎他的美色。
王晶花给他买诺基亚的第三天,他就接到了那鹰的邀歌电话。
刚拒绝没几天,萧雅喧又邀请他去红馆参加她的演唱会。
然后沈森就回鄱阳办通行证了。
绝不是贪图美色。
配合公司宣传罢了。
新人出专辑,从来都不是把歌录好直接卖的。
很快,就来到了7月17日。
因为是沈森第一次公开亮相,而且是在红馆,王晶花亲自跟到了香港。
刚办好入住,姚谦的电话就打了过来,让去红馆彩排。
“一个人的夜我的心应该放在哪里,拥抱过后我的双手应该放在哪里......”
沈森跟着进入场馆,萧雅喧的歌声就传人耳中,抬眼望向舞台,沈森顿感辣眼睛。
衣服穿的虽然土,但毕竟只是彩排。
可这发型和妆容是真的难以接受。
配合她的舞姿,沈森感觉眼睛很受伤。
“嗨!
姚总、婶婶。”
萧雅喧发现两人,顿时挥手招呼。
姚谦、沈森没有麦克风,举手回应了下,便加快脚步走向舞台。
“你好,Evla,这次谢了啊。”
上到舞台,沈森便主动招呼并致谢。
虽然是公司给安排的,但她要是不乐意,也给不了两首歌的时间。
“怎么谢我啊?”
“......给你唱一曲”
被凶到了的沈森慌乱把手抽回,往后退了一步,看向一旁的吉他手道。
“呵,你不会没拍过拖吧?”
萧雅喧娇笑上前,深怕沈森看不清楚。
“啊?”
沈森装傻闪到王晶花身边。
“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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