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勒都能料想得到,一旦天黑下来,自己要仍还留在这黑金镇上的话,恐怕这帮家伙多半会抢得他连裤衩子都不剩。
“看来得赶紧找个地方,把这些玩意儿全都给脱手出去才行啊……”
他小声嘀咕着,同时左手有意无意地放在了腰间的刀把上。
如果可以的话,他还真不想卖那两把良快刀。
毕竟十二把刀尽数卖出,总共也才只换来了四百多万贝利而已,比起良快刀本身所拥有的价值,根本就不值一提。
而之所以把刀全部给卖掉,目的也很简单,那就是为了避免日后在使用那两把刀时,会被失主给盯上。
良快刀五十工,那每一把可几乎都是有名有姓的存在,要想掩人耳目……除非你实力够硬,让对方不敢与你计较,亦或是将刀本来的主人给当场干掉,否则要想偷来就直接纳为己用,那无疑就是种十足找死的行为。
正所谓小心驶得万年船。
维勒一向认为,像他这种实力还远远够不上“强者”
二字的小角色,该有的谨慎,那就一定得有。
尽管他现如今在枪术方面已经有了一定的造诣,但如果可以的话,他其实还是更想要成为一名剑士的。
伱看看索隆就知道了。
剑士砍起人来多帅啊,比早先路飞在觉醒四档之前的那奇形怪状的招数,简直要帅了不知道多少倍。
尤其是那剑招的名字。
什么“一刀流居合·狮子歌歌”
、“二刀流居合·罗生门”
之类的,怎么听都比那“橡胶手枪”
,还有“橡胶头槌”
啥的要有逼格多了好吗。
只不过想归想,真要遇到了能增强实力的恶魔果实,维勒吃起来肯定都不带犹豫的。
在生死面前,帅有特喵的什么用啊?
能保住自己的小命不就行了。
又伸手摸了摸刚买下来的那三段式狙击步枪。
在恶魔果实、刀术、三色霸气,全都一窍不通的情况下,他也只能是暂时先将展方向侧重在枪法上面,以此来保卫自己的人生安全了。
……
一小时后。
蒙着面的维勒从一间位置十分隐蔽的珠宝店内走了出来。
相比他刚进去的时候,手里拿着的特大号布袋已然是被替换成了数個要小上不止一号的灰色钱袋。
跟刚才在武器店时一样,他将所有的珠宝还有金条,全部以一个相对来说较低的价格抛售给了店家。
而即便如此,他也净赚了足有1亿5ooo万贝利。
金条9ooo万贝利,珠宝6ooo万。
再加上他之前用剩下的一千多万贝利,以及船上尚未拿去售卖的酒水跟海楼石……他现在的身价,怎么都得有个两三亿贝利往上了。
将钱袋塞入进自己的大衣里隐藏起来,在走出了一大段距离后,见四周并未有人再注意到自己,维勒随即动起自己的【跟踪狂】天赋,悄然无息地走入进了巷尾的一处垃圾场内。
片刻后。
换了身衣服的维勒摘下面罩,露出本来的样貌,随即从巷子的另一头窜出,快隐入了进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