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收获不少,每个人基本上都抓了好几条鱼,虽然说不是很大,但也能打打牙祭。
叶随云在上来的路上,还打了只野鸡,那野鸡肥硕肥硕的,羽毛也鲜亮的很。
叶随云到那只鸡的时候,脑海里就在想,可以把那几根尾羽做个毽子给苏清麦玩儿。
像她这样的小姑娘,应该会喜欢的吧。
叶随云活了三世了,还是第一次对一个女孩动心,不是很清楚该做些什么。
但他知道,他到什么都会想起她,都想和她分享,什么都愿意给她。
上次去镇上就给家里寄了信,除了嘱咐一些事情之外,还让家里买些女孩子会喜欢的东西寄过来,估计还得等一段时间。
这毽子他着就挺不错,之前在村里有到过一些女孩们在一起玩这个。
他不知道他寄回去的信在家里引起了多大的轰动。
女孩子喜欢的东西?
叶母到信里后面写的这句话,心里一咯噔,随云这是……有喜欢的女孩子了吗?
可他不是下乡了吗?难道……是乡下人?
倒也不是叶母歧视乡下人,只是这差距实在是有些大,三观、家庭各方面都不太对等,这万一……,往后真相处起来,说不定会有很多矛盾。
叶父和叶随云的爷爷奶奶他们倒不在意,只觉得他们家孩子终于开窍了,好啊,真是个大好事儿。
惹的叶母也在想自己是不是有点小心眼儿。
那还真不是,叶母只不过是为孩子考虑的多了些罢。
叶随云的表哥也就比他大两岁,人家前年就结了婚,今年就怀上了,明年怕是就能抱上孙子孙女了。
可叶随云这里还一点动静都没有,这下可终于有消息了,叶爷爷叶奶奶都高兴的很。
叶母虽是那么说了一句,但第二天就带着叶奶奶一起去给苏清麦挑东西去了。
这些叶随云都不知道,他们现在注意力都在刚刚发生声音的那边。
李芳她们还捡了不少果子,临走时在溪里洗干净,每人手上都拿了两个啃。
稍微有点酸,还没完全成熟,但也不错,挺水灵的。
站在那儿盯着那头野猪了良久,苏清麦为了保险还是决定放弃它。
即使它是那么多那么多的肉,而且是免费的,还是忍痛放弃。
只能安慰自己,没关系,你想吃,可以从“超市”
里买,便宜,还好吃。
嗯,野猪的肉太腥了,太馋了,肯定没家猪好吃。
对,就是这样!
苏清麦转身就走,想快点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刚刚声音那么大,要是把人引来了就不好了。
只是她的脚崴了,动作起来比较缓慢。
太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