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况,昨天刚结的婚,蜡烛也是应该有剩的,怎么就只能想到借着炉子里的火光吃饭呢!
她想起以前读过的一个软文,屁股决定脑袋,环境影响格局。
穷人家的人借火光吃饭,就以为所有人家都是借火光吃饭的,亏她还在灯火通明的贺府呆了那么久。
烛火映照下,晓烟皱眉抿唇,略懊恼的表情有点可爱,文秀才见状楞了下,略一思索,大概明白她定是想过要以炉火的微光吃饭,他知道她家里就是这样的环境。
想明白以后,文秀才竟觉得十分有趣,而对于之前的晓烟,这种感觉,可从来没有过。
晚饭过后,文秀才又回到书桌前,点燃书桌上的两支红烛,再次认真的看起书来,墨晓嫣在外屋,借着烛光欣赏了一下文秀才认真的容颜。
果然,认真的男人最帅,她想!
然后,她起身收拾晚膳的残局。
等墨晓嫣忙完,才现,真正的考验才来了!
墨晓嫣洗完脸泡完脚往床上一坐,习惯性的用双手轻轻拍打着脸颊,想着作为一名夫人,是不是应该给夫君也准备热水泡泡脚,猛然意识到自己新婚燕尔,新婚之夜太累没来得及体验洞房花烛,今天是不是得补上?对于这个两辈子没谈过恋爱,连相亲都没正经相过的圣斗士来说,这辈子的进度条扯的有点太快了,她有点适应不了。
胡思乱想着,她竟然觉得脸颊热,再一抬头,正对上从书卷中抬头看她的文秀才。
仿佛偷窥被现一样,墨晓嫣的脸愈热了,心也跳的咚咚的,她赶忙慌乱的低下头。
落针可闻的寂静持续了一盏茶的功夫,墨晓嫣准备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拉开被子睡觉。
“娘子早些安歇,为夫今夜要将此本读完,明日一早归还书院。”
仿佛天降特赦令一般,墨晓嫣吐出“好的”
二字就利落的钻进被窝,面朝墙来了两组深呼吸,顺手安抚了一下狂跳的心脏。
墨晓嫣是长辈口中的乖乖女,学习努力又懂事,没有早恋也没有大学的校园恋,也不是完全没有人追,只是因为从高中开始,她就喜欢上了杜铭。
可是很明显,苗晨希也喜欢杜铭,不对,应该说喜欢杜铭的女生有很多,毕竟杜铭高高帅帅打球又好,属于校草价格的人物。
情书收了无数,杜铭却一直单身,墨晓嫣觉得,他应该是喜欢苗晨希的。
为什么不考虑自己呢?因为墨晓嫣觉得自己没有苗晨希好看,也不会弹钢琴不会跳舞,家境也没有苗晨希好。
是的,苗晨希也经常收到情书,这就使得墨晓嫣更加自卑,自卑到把这份喜欢深埋心底不敢表露半分,自卑到硬生生把杜铭处成兄弟,自卑到不遗余力的帮苗晨希准备告白仪式,最终,眼睁睁的看着他俩成了情侣,自己沦为电灯泡。
估计在现代,同学们至今谈论起他们仨,都会说她墨晓嫣做了十几年电灯泡。
思绪蔓延开来,竟泛起伤感,不知道那两个人还好吗?是生是死?如果也遭遇了不测,会不会像自己一样也穿越了?如果穿越了,穿到哪个朝代?同一个地方同一时间出的事,会不会穿到同一个时代?如果穿到同一个时代,我们会不会相遇?可是容颜已改,即便相遇了,也未必能相认吧。
想了一圈,想的墨晓嫣迷迷糊糊的,在进入周公管片儿前的最后一个想法是:此题无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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