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过!”
清冷地命令着。
“,主!”
那奴隶果然被调教很好,连爬行姿势都很附合某些口味标准,只可惜自己真好那口。
家里个小厅地方本就小,那奴隶几步就爬到自己脚下,又维持好刚才直挺上身、垂头敛肩跪姿。
“把头抬起!”
那阵挑时候,并看那奴隶面貌,只觉得奴隶年龄小,身体也他身边那些奴隶健壮,想真要碰到几个冯伸那样客,怕坚持了多久就得死掉,在牵涉到自己原则和利益时,碰到做好事机会,白霄也会偶尔。
再一点儿,因奴隶年龄小,应该会很好教导,用起会很听话。
自己男什格,自己太清楚了,真要找一个成年奴隶,搞好会在自己在时,出现奴大欺主事。
在个奴隶抬起头,白霄对自己次挑选光,也算意了。
奴隶用西华国大众审美角度看,谈上好看。
麦覆盖脸孔,着过于立体五官,眉浓重,眸深陷,鼻梁挺拔,在此时,张充着异族风味脸上,全控制惶恐和安。
对于些,白霄完全在乎,自己又挑男,好看好看都无所谓,只要手脚无残疾能用就行。
自己意原因少年奴隶神里流露出清澈,看起可以用“干净”
形容。
用面相学说,心反应,样神,心地应该会很复杂。
“多大了?”
看完,白霄继续问。
“主,奴十三岁了。”
惴惴神,在小声答完,帘习惯地垂了下去。
“嗯,小,家里就舍得把你卖掉?”
白霄想起冯伸曾和自己说过,被贩卖到西华国奴隶,许多通过战争冲突掠,小孩子该会也,种途径弄奴隶,白霄喜欢,也能安心。
“家主缺钱用,就把们些未成年、能从事农业劳作奴隶集体卖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