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课的时候女生们分成一小团一小团的在一起玩,并没有刻意排外,只要活泼胆大,说一句“带我一个”
,就可以愉快的加入。
但是陈茉说不了,她不敢跟人搭话。
她一个人上学放学,总是特别羡慕地看着别人。
林凤君是女生里面的头儿,性格特别有感染力,跟她在一起玩的小朋友是最多的,因为有一次体育课有人拉肚子没来,林凤君注意到了落单的陈茉,就招呼说:“来,带你,你跳皮筋吗?”
陈茉赶紧点点头。
就这样成为了朋友,或者叫跟班,陈茉特别珍惜自己在林凤君身边的这个位置,珍惜到了惶恐的地步,基本上会答应林凤君让她做的任何事。
林凤君也不客气,是个很会提要求的人,杨兰给陈茉新买的文具都会被林凤君换走,不管是荧光笔还是会闪灯的书包,又或者是陈茉自己叠的一百只纸星星。
她还被要求,放学之后先送林凤君回家才能自己回家。
她们的小学在杨兰和林科长的单位附近,分的房子也在附近,但是林凤君住在干部小区,更远一点,陈茉每天走的路是正常距离的三倍。
很多年之后,当陈茉真正长大了,她才意识到也许当年林凤君是在霸凌她。
林凤君或许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天赋,很会拿捏别人,陈茉不是没有想过反抗,也有实在受不了的时候,这时候林凤君就会跟她说:“你要是不愿意跟我换,那你就不要当我的好朋友了。”
然后林凤君会发动全班的女生不理她,有一次陈茉生气,不肯送林凤君回家,林凤君发表了一通宣言之后发现无效,路过陈茉桌前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滑倒了,还摔坏了一支钢笔,然后放学之后十几个女孩子全都围了上来,让陈茉道歉,并且赔偿钢笔。
道歉了也不够,光赔一支也不行,得赔十支。
林凤君的钢笔是林科长买的,一支要两百块钱,对陈茉来说很贵,乘以十更是天文数字,她偷偷哭了好几次,终于鼓起勇气告诉了杨兰。
杨兰说两百块钱有什么,赔人家就好了,陈茉说不是的,林凤君说要赔十支。
“哎呀没必要,行了,不用担心。”
杨兰摸了摸陈茉的小脑袋,“我去跟林科长说。”
杨兰赔了钢笔,可是事情并没有结束,林凤君被林科长批评,因此每天带着人围着陈茉。
她们站在道德高点,并不觉得自己多过分,她们既没有敲诈陈茉的零花钱,也没有动手打她,她们就是在讨一个公道,是十分正义的。
所以这才让陈茉知道校园霸凌这个概念之后仍然困惑了很久很久,她不知道自己这种算不算,电视上和案例里面的霸凌行为都非常恐怖,可是她并没有被那样严重的对待。
无论如何,当时七岁的陈茉十分崩溃,最终选择低声下气地求林凤君和好。
每次想起小时候的这段记忆的时候陈茉都感觉非常羞辱,想要穿越回去给自己一拳,为什么要逆来顺受,为什么这么怕,没有朋友就没有朋友,又他妈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