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为靠近杭州城而相对繁华,太初的马车就停在藏雪镇上最大的酒楼前,叶沽赏挑开幔帘的霎那间,季太初的瞳孔似被剑刺中了一样敏锐眯起,猫一样戏谑又漠然的表情,直直看着一丛人影在酒楼门前一闪而逝。
因是傍晚时分人潮拥挤,那红色的斗篷只在人群中迅速的闪过,快如闪电如同一场幻觉,几乎要使太初开始怀疑是自己眼花。
但不是,因为那一秒他看到对方的视线穿越轻薄的面纱冰冷冷扫过来,短短一秒无意的对视,他分明感觉对方的视线停滞了一下,继而还是麻木的从他身上掠过。
那应当是世间只属于一个人的眼神,也是只有他才会有的倨傲和冷血吧?太初想,嘴角微微泛起诡谲的笑意。
低头看着自己一身清雅出尘的女子装束,又看了看案上铜镜里那一张易过容的脸,果然只剩下眼神还像是那个不拘一格的“季太初”
。
微微一笑,这样的季太初,他应该就不会认出来了吧……“小姐,请移步厢房。”
沽赏说,微笑的搀起太初一条手臂,后者无奈的翘起兰花指,一边低垂着眼眸顾盼生辉,一边弱柳扶风的步下马车。
红殊扶着他的“柳腰”
时很不客气的摸了两把,勾着头凑到他耳边儿说:“嘿,还有几分像嘛……”
太初的嘴角在乳白面纱下抽搐,努力说服自己没有一拳挥过去。
——于是,“季太初”
二次等同于“董砌雪”
。
太初绝料不到他好容易才摆脱的京城噩梦又卷土重来,而且扎那架势貌似有相当一段时间他都不能以真“性情”
示人了,悲催的菖蒲录,悲催的人生……
“我刚刚似乎看到了艳殇。”
装哑巴实在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比如别人张张嘴巴就能表达的事,到了“她”
这里就大打折扣。
坐在临窗的桌子前,季太初怏怏的想,指头尖儿蘸了水在桌面上划拉出这句话:就在九州苑。
——九州苑,正是美人董砌雪下榻的酒楼兼客栈。
“您确定?”
叶沽赏十年如一日的不紧不缓,一边挟起一只虾饺优雅的送到太初面前的小碟子里,一边不动声色的压低嗓音轻轻的说,“因为据主子爷的信报,艳殇宫主此刻应当在尧山之巅上调兵遣将抵抗那些喽啰帮派们得进攻才是,三十六路英霞虽然不是什么名门大派,但也足够菖蒲宫忙活一阵子的……”
“所以是我看错?”
太初指尖移动的变慢,锁眉一脸迟疑。
也许真的是他看错也说不定?毕竟两人隔的相对较远,一个在门口一个却在人流中央,而且双方都各自戴了面纱伪装,是了,也许不是他,只是一个相似的侠士罢了……“只是那侠士碰巧穿了红色?”
太初托腮,眼眸里有奇异的光在闪烁。
闻言连红殊都放慢了牛嚼牡丹的速度,叶沽赏虽还保持着绝好的素养,但显然也为太初这意味深长的一句话而抬起了眼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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