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课后,徐朝宗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去图书馆或者回宿舍。
重生以来,他也没有很轻松,尽管没有多个项目同时运转的高压节奏,可他习惯了不浪费一分一秒,只恨不得尽量缩短一半时间达到原来的事业成就。
今天他脑子里什么都没想,一路步伐或犹豫或迟疑来到了学校附近的步行街,原本以为那些无聊的话语没有听进去,可当他来到格子铺时才发现,盛韬说的关于孟听雨的每一件事每一句话,都钻进了他的耳朵里。
有几个女生在店里一边逛一边聊天。
其中一个女生注意到了站在门口的徐朝宗,悄悄地用手肘撞了一下同伴,压低了声音兴奋说道:“好有味道的一个帅哥哎!”
另一个女生假装不经意地一瞥,同样也面露喜色,“今天运气好好,居然碰到了帅哥。
你上还是我上?”
真到了要搭讪的这一环节。
刚才还在嗷嗷叫的女生们直接怂了,变得非常谦让。
“我今天没化妆,算了,这机会忍痛让给你。”
“……可我最近沉迷游戏,也没时间谈恋爱……”
在她们还在你推过来我婉拒时,徐朝宗定了定神色,走进了这家格子铺,随意扫视一圈,视线定格在了其中一个格子上,他迟疑着,最后还是走了过去,探出手,手在半空中停留了几秒钟,终于拿起了其中一个手工发卡攥在手心。
女生们窃窃私语——“得了,咱们也别搞孔融让梨这一套了,没看出来嘛,这帅哥名草有主。”
“绝对,肯定是给女朋友买发卡的。”
这家店这么多格子,他一眼就能认出哪一个是她的,哪些出自她手。
她很喜欢做手工,也会废物利用,将那些本该扔掉的东西变成宝贝。
前世他第一次正式参加一个饭局跟人谈合同,他们两个人几乎走遍了燕市所有的西装店才买到合适的,她后来在网上查找资料,才发现他们忘记了很重要的饰品——领带夹。
领带夹的价格不一,便宜的几十块就能买到,贵的……也不是他们能买的,那时候他也有了一定的经济能力,可也不可能花掉积蓄的多少去置办一套行装。
正在他准备退而求其次,买一个价格适中的领带夹时,她制止了他,一脸得意,抱着他的脖子,眼睛明亮地说:“徐朝宗,你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才能碰到我你知不知道?领带夹你就交给我吧,我一定送你独一无二的。”
接下来,她每天到处淘原材料,努力研究领带夹,有时候忙到很晚很晚,在他参加饭局前几天,她终于做了一个领带夹。
样式很别致,用的材料也是很好的,别在领带上,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