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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办公室出来。
我和方霆一前一後地走在空无一人的操场上。
我加快步伐,回教室拿书包,拿完我还要去超市打工。
安萍和那法国贵族也不知道去了哪里喝咖啡,喝完她肯定又挥霍一番。
这种只会花钱的女人怪不得没人要。
我,她苦命的儿子,需要一直打零工来支持她的花费。
唉……贵族真好,我也想做贵族,说不定我老爸是英国王室。
正这麽胡思乱想著,身後的男人上前拉住了我,我停住,开始卷袖子,这一次真的要动手打人了,方霆你逼我的,我卷完袖子,正想转身出手,他把下巴靠到我的肩膀上,呢喃著,用好听到麻痹人的声音又说那句“爱上我。”
我偏转头,看到他的脸带著很认真的表情。
一架巨大的飞机正飞过空无一人的体育看台的上空,夕阳西下的操场上,只有我们两个人,和他的那句“爱上我”
。
我迎著落下的刺眼夕阳,望著他的眼睛,觉得他的眼睛有火在烧。
点燃了天际边的卷卷红色彩霞。
两个人静静地对视著,我的脸都烧起来,他弯起的嘴角和眼里的火焰都让我沈溺。
等了片刻後,我还是开不了口去拒绝他,呼吸声越来越沈重地响在我的耳边,我觉得氧气都被他吸走了。
他上前凑近他的唇,我无意识地闭起了眼睛,蔷薇的甜香袭来,是他身上的味道。
他把双唇贴在了我的眼睑上,带来湿意,他顺著我的鼻梁吻到唇际,轻轻伸出舌头试探性地打开我闭合的唇齿,温柔地勾住我的舌头。
我捏住他的白色校服衬衫衣角,不做回应,只由他来主导这个夕阳西下的安静傍晚。
心里莫名的怪异情愫开始滋生,宛如一朵含苞待放的蔷薇在等待花期。
那天以後,我不再对方霆持有偏见,我觉得先前是我的红眼病在作祟,嫉妒人家家里比我有钱。
认真来讲,这位同学很优秀,真的。
长得那麽帅,从来不交女朋友,这种思想理念和我一样。
女人很麻烦的。
慢慢地,我和他成了好朋友。
其实觉得他除了脾气骄傲了一点,家里有钱了一点,其他都还蛮有品。
他也听地下丝绒乐队的歌,也喜欢阿迪达斯的三叶草复古球鞋,也喜欢变形金刚的机器人擎天柱。
我带他去打篮球。
打完再去校门口的小卖部喝一块钱一瓶的可口可乐。
问他好玩麽,他说很好玩。
我觉得这是富家大少爷来体验平民生活。
觉得新鲜,当然就好玩了。
他不再对我说“爱上我”
。
我把他当兄弟,告诉他安萍每天半夜练嗓子练到半夜吵得我睡不著,我昨晚看了一点黄色小录像结果今天上课一直开小差,我其实很想知道我亲生老爸是谁。
在一起的时候每次都是我在讲,他在听,讲完他就会很宠溺地牵住我的手,嘴角挂起笑,说你好傻。
操,我哪里傻了,我可是很有深度的高中生,一般的高中男生关心的事情还够不上我跟你讲的这些有深度好不好。
可是,看到他笑起来迷倒众生的脸,我就晕晕的,傻不傻随便啦,反正有你在身边,我什麽都不计较。
那个周六晚上,我刚从超市下班,弯腰在超市门口开机车的锁。
後面有人拍了拍我的肩,是方霆来找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