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婉盯着小提琴手的脸,怎么看怎么不爽。
此人面貌英俊,一双桃花眼隔着荧屏仿佛都能勾人心魄,可见朝三暮四用情不专;此人明星气场十足,童思芸站在他身边也黯然失色,可见心眼小,容不得他人;此人号称拉小提琴的艺术家,但是不好好拉琴拍什么照片,可见辱没艺术……
这样,把小提琴手脑补成十恶不赦的渣渣后,韦婉方觉心满意足,将文件都关掉,继续规规矩矩地坐在沙发上等待。
童思芸端着两碗热气腾腾的汤面出来,将一碗放到韦婉面前,又体贴地将筷子递给她。
香气混合着水雾热气扑面而来,韦婉连连道谢,暗道不枉此行。
鉴于吃饭的时候不讲话是基本礼貌,韦婉虽然想跟童思芸聊两句轻松的话题,也只能闷头吃面。
平心而论,童思芸的厨艺并没有多好,大概也就和韦婉不相上下。
但既然出自童思芸之手,就算再不好吃,韦婉也甘之如饴。
目前的进度是吃上了女神亲手做的饭,下一步……会不会有点实质性的进展?
吃完饭后,童思芸收拾了碗筷,韦婉看了看时间,还不到晚上八点。
正事都谈完了,理论上所,韦婉可以滚蛋了。
她当然想在童思芸家里多赖一会儿,但又找不到什么逗留的理由,脚扭了?她健步如飞现在能下楼跑个一千五;这么晚没车了?还不够晚;她得了一种罕见的地方性癫痫,只要离开童思芸家就会发作?童思芸会打她的吧。
好在童思芸也没有要轰她走的意思,她从厨房中走出来,用毛巾擦着手,似不经意地说了一句:“你是我见过最冲动的姑娘。”
“啊?”
韦婉做痴呆状。
“没有一点基础,就闯进一个拼经验拼天赋的行当。
不管怎么说,你真的很勇敢。”
童思芸说着,在韦婉对面坐下来,“但是,为什么呢?难道你真的就这样喜欢音乐?”
因为我喜欢你。
韦婉在心里想。
“因为我喜欢。”
韦婉说道,省略了那个宾语。
这样的回答算不上多妙,好歹还得体。
然而说完了,韦婉就像抽自己一巴掌。
连表白都没有勇气,怎么才能有实质性的进展?上次在温泉的更衣室说出了“很喜欢思芸姐”
这样的话,被童思芸选择性忽视了。
连再度表白的勇气都没有,和重生前还有什么区别?
童思芸善解人意地笑了笑,换了一个话题。
韦婉没有仔细听她在说什么,心中几度下定决心又几度丧失勇气,终于,韦婉心念已决,挺直腰杆,怀着壮士断背,不,断腕的心情,大声说:“我喜欢你!”
童思芸愣了两秒钟,又笑了起来:“是的,比起某某的唱法,我也更喜欢我这种唱法。
因为我的声音高音不太好,容易唱不上去,所以要多运用中低音的优势……”
韦婉颓然坐在沙发上,跟被迎头重击了一样。
她望着眼前温婉笑着的童思芸,说不清楚自己的心情是挫败还是愤怒。
童思芸一定知道自己喜欢她的,那她这样的反应——是故意的吧?
作者有话要说:
☆、无情人住无情城(3)
回出租房的路上,韦婉仔细想着这一切的前因后果。
刚重生就让童思芸喜欢上她的确不太可能,但是初遇的那天晚上,童思芸为什么又要让她在自己家留宿?为什么又要给她草莓冰淇淋?为什么又在酒吧唱《你的甜蜜》?为什么又同她一起去泡温泉?在温泉氤氲的水汽中对她说出那些话?
韦婉想来想去没个头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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