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封信中,杜还笙说他学会了用枪,还杀了好多的敌人。
字里行间,纪怀安能感受到他心中有多开心。
他的还笙,已经不是当年追在他屁股后面跑的小团子了,他已经成长成了一名合格的军人。
冬去春来,纪怀安守着那几封信过了一年又一年。
周叔已经双鬓斑白,看着坐在杜家院子里看信的青年。
纪怀安今年已经二十二岁了,前年京都沦陷,敌军进城,青石巷一大半都被轰炸,只剩下几家院子还完好。
箱子里的信被他保存得很好,只是上面已经有了变黄的痕迹。
这几年,纪怀安一直跟着父亲带着商队,游走在各个城市。
战争最严重的那两年,纪怀安的父母回了国,一家人商量一夜之后,把家中所有的财产捐出大半,用于军需。
院中的枇杷树结了果,一个个往下掉,饥饿的鸟儿落在院子里,闲庭信步地埋头苦吃。
已经忘了有多久,他再也收不到杜还笙寄来的信。
前两年他去过信上的地址,只是无论如何也找不到杜还笙的人影。
报纸上每天都是各个地方统计出来的军队死亡人数,冰冷冷的数字下,是一个个曾经热烈鲜活的生命。
很多人都告诉他,杜还笙或许已经死了。
纪怀安只是日复一日地坐在树下,只要有空,就坐在杜还笙原来写作业的那张书桌上抄经。
只有这样,他才能静下心来。
只是抄着抄着,面前的白纸上不知不觉写了满满一页的“杜还笙”
。
纪怀安拿着毛笔愣在当场,抿着唇一言不。
有人说,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像尘埃一样,被风一吹,什么痕迹都留不下。
纪怀安低头,指腹摩挲着墨迹未干的字迹,干哑的嗓音里出哀求一般的低喃。
杜还笙,杜还笙。
他的还笙是个笨蛋,明明书读得那么好,非要上战场杀敌。
可是他真的好想这个笨蛋。
墨迹在他的指尖留下一抹难以洗去的印记。
所有人都会遗忘青石巷,遗忘那个在巷子里奔跑带着热烈笑容的少年。
纪怀安永远不会忘记,因为杜还笙的样子已经刻在了他的骨子里,只要他活着,杜还笙就活着。
...
年过28岁,还不是虚岁,进宫13年从没睡过康熙一次,穿成这么一个老答应,琳琅觉得自己可以跳过宫斗,直接进入养老环节了本文已开启防盗,比例40,跳着看的姑娘们得等上一天了,麻烦大家了onnos买足一半章数...
芃芃穿成了小说里被抱错的真千金,亲人嫌弃她不够高贵,却对假千金爱护有加。田芃芃麻溜的划清关系走人。读书创业两不误,还跟狂霸酷炫拽的财阀继承人成为合作伙伴,赚得盆满钵满。某天她被他推到墙角adquo听说...
...
一颗小黄豆,种地养活自己的日常,没有狗血,没有宅斗,只有清淡如水的生活。...
白玉京穿成天命魔主,没有原魔主记忆,却觉醒看见他人头顶文字的能力。不慌,优势在我!直到看见部下。冷月圣女病娇忍者妖女大儒喂,你们头顶什么奇怪称号?叛徒卧底潜伏于表面的忠诚,人生如戏,而他早已洞察一切。本书又名哈士奇混入狼群当狼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