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一飞对他的挑衅并不在意,似一个长辈耐心地纠正他:“你也知道是前女友。”
沈糖听见了当没听见,反正也是最后一次见面。
她很镇定的吃饭,刘翟都镇定不下去了,她也还镇定着。
“我介什么了,沈小姐这是给我哥灌迷魂汤了,可不儿,句句向着你呢。”
真是个神经病。
她想。
她夹菜的筷子没拿稳,掉了点油渍在桌上,溅起来的水沾到手腕了,她起来拿上包:“我去一下厕所。”
在拥挤窄小又弥漫油烟味的饭馆后厨,光线昏暗,水流哗啦啦的拉一条平直的线,沈糖不停搓洗着手腕,搓到红才关了水。
她现她的呼吸不能够均匀,紊乱到不行,她承认她没有那么快忘记廖泽,他的一言一行还是牵动着她的情绪。
为一口面子她还得死撑着不在乎,她还喜欢他,这是个可悲又自虐的事实。
喜欢上他真是这个世界最难过的事。
一顿饭可以说不欢而散,那之后是刘翟送她回去的。
沈糖把今天生的一切抛在脑后,快调整状态去找工作。
每个人有每个人忙碌的事情,她在以前洗脚城的同事那里得到了一个会所的小兼职,只招妹子,夜班。
同事说但凡他是个妹,他绝对去。
沈糖半信半疑问他到底是做什么的,同事笑笑说台球陪练,知道不,很简单,陪的时候卖点会所的酒水,再陪着和公子哥喝点。
一听见公子哥她就头疼,但眼下房租吃紧,再说小小一一的大学学费虽然他们说申请贷款,但她和他们住了十多年,不可能一分钱不出。
总要意思一下。
沈糖点点头,按照他的地址去干了,连续干了几天,她本来巧舌如簧,又是海量,最会躲酒。
这种时候外貌是她最有优势的东西,同时也是招麻烦的东西。
一个长得漂亮又没钱的女孩子,最容易招这些男人的玩弄和鄙夷。
这几天有个公子哥常来,他透露过两天会请客,主动要她拿最好的酒水招待他哥们,沈糖应下了,还自喜这会儿提成够一个月的份了。
可她不知道原来要招待的那个哥们就是廖泽。
他不是一个人来的,身边还揽了位个子与他差不多高的女孩子,这个女孩长得漂亮,举手投足气质颇佳。
穿着打扮一看就是富养的。
她一来这些纨绔子弟算给足了面子,嘴里还不忘打趣:“哎,新嫂子啊。”
廖泽和她还好着那会儿,狐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