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霍斯特把注意力集中在身前的盔甲上。
那不是锁子甲,而是一件鳞甲,足够防护霍斯特的整个上半身。
其有着鱼鳞一样的银色甲片,甲片排布紧密,显然比一般的鳞甲要强,在傍晚的昏暗光线下依旧显露着金属光泽,给人坚固的感觉。
中世纪欧洲受东罗马帝国(在本书名称为东圣帝国,西方史学家称之为拜占庭)的影响很大,通过商业交流,对箭矢和刺击防御性能更好的扎甲和鳞甲进入了西欧。
中世纪的军事贵族们总是用各种办法来提高自己在战场上的生存概率,而鳞甲和扎甲这种甲胄比锁子甲更优异的防御性能深得贵族们的喜爱。
一些富裕的贵族会在棉甲和锁子甲外再套上一层鳞甲,用三层重甲来层层防护自己的安全。
但因为其制作工艺没有引进,在西欧鳞甲和扎甲的价格一直高于锁子甲。
十世纪多孔金属拉丝机的出现使得锁子甲的制作成本大大下降,锁子甲成为了骑士和普通士兵的最佳选择。
可但凡有些余钱的骑士都会再套一件鳞甲,或是像被霍斯特俘虏的黑卷一样再搞一件硬化皮甲穿在外边,没人会嫌弃自己保命的铠甲不够厚。
这使得他们更加笨重,但他们大部分时间都骑在战马上,这一点也就可以忽略了。
随后霍斯特拿起地上的鳞甲试了试,现略有些大,但想到他里边还需要再穿两套铠甲,那就应该很合身了。
虽然收下这套甲让霍斯特略有些不好意思,但不得不说这套甲来的正是时候,过几天他就要跟随鲁道夫的男爵一起外出劫掠了,能为自己身上多提供一些安全保护总归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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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天后,霍斯特身穿修补好的锁子甲和鳞甲,加入了鲁道夫的封君,埃德蒙男爵的劫掠队。
霍斯特从伯爵处获得了一匹新的黑色战马作为补偿,解决了战马的问题。
此次劫掠他带了两名侍从,分别是奥托和卡尔,其二人都穿着锁子甲。
而奥托除锁子甲之外还穿着一件其父亲送给他的特制扎甲,那扎甲又大又厚,足以包裹他庞大的身躯的同时让他的防御力过了普通的骑士。
霍斯特每天给他一枚银币作为他的薪水,算下来奥托一年的薪水就有十八枚金币之多,这是一名带马的骑士侍从的薪水水平,但奥托那大体格完全配得上这个价格。
卡尔的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了,他骑着那匹偷来的战马跟随霍斯特,担任护卫和斥候。
而奥托只能步行了,因为身材过于高大,没有适合他乘骑的战马,好在他身体强壮,身穿两层重甲步行也游刃有余。
而其本人则毫不在意,扛着一柄长柄双手斧满脸兴奋的跟在霍斯特身边,一副迫不及待的想要找个敌人练手的样子。
霍斯特本意就是领着两人练练手,磨练一下他们的胆量,毕竟在中世纪想要当一名贵族的私兵,不见血是不可能的。
看着巨汉奥托那副小孩子一样的兴奋劲儿,霍斯特觉得有些好笑,不知道其第一次见血后会不会和原主霍斯特一样吓得脸色煞白,好几天没有食欲。
随后他们开始了对敌人领土的劫掠。
可惜奥托第一次见血的反应完全出乎霍斯特的意料,他似乎是天生的战士,在其人生中的第一场战斗中就用斧头劈烂了两个人的脑袋。
当他亲手割下了敌人的人头,像是小孩子一样一手一个提在手里,兴奋的跑向霍斯特问自己表现怎么样的时候,霍斯特沉默了。
人和人的体质不能一概而论,奥托心理素质有些过于强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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