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雾散尽,满脸是血的肖恩静静坐在地上,两具尸体就摆在他身前不远的地方,肖恩没有选择用霰弹枪,而是用一把狩猎刀将他们生生切死。
“看起来你已经是一个合格的战士了,哈?”
老罗宾瘸着一条腿走出树林,他的腿脚虽然不太方便,但依然忍痛走了出来,他要看看他这个出色的往年交,优秀的学徒的战斗秀。
在他看来,之前的那些都不算做战斗,或者说算是战斗的一部分,而这一次,从策划到执行,从布置陷阱再到烟雾中解决掉两个劫匪,肖恩做的都非常出色。
当然最出色的永远是以一敌六还反杀四个的老罗宾。
“合格吗?我觉得还差一些。”
肖恩解开围巾,把脸上和手上的血擦干净。
“哦?差在哪里?”
罗宾饶有兴致地问道。
肖恩做出一个瞄准的姿势:“如果我用会步枪,我必然不会跑这么远,做这种脏活累活。
就在远处,梆!
梆!
解决。”
“哈哈,特定的场合用特定的枪,没有哪把枪能适应所有的场合,除了左轮。”
罗宾得意洋洋道,“如果你枪法过硬,走位风骚的话,不用什么烟雾弹也能干掉那两個菜鸟。
步枪太引人瞩目,它没法藏到身上。
霰弹枪一次打出一片看似很威风,但在人多的时候太容易伤到无辜。
只有左轮最是通用。”
“希望你下次被‘活门’步枪盯上的时候还能说出这番话。”
老罗宾的话被肖恩听到了心里,但是为了不让他过分骄傲,肖恩还是选择了嘴硬。
“那情况又不一样,谁又能总是在山上用枪瞄着我们呢?”
“好了好了,刚才听他们说你受伤了?”
肖恩赶紧打断罗宾的话,终止了这场关于枪械的对话,大不了,肖恩就配上三支枪,不是老话说得好吗,一个牛仔总得配三把枪。
反正他一个牧场主又不是天天跟人枪战。
“没事,没事,只是皮外伤。”
肖恩无语地将罗宾拉过去,把老罗宾还算干净的内衣撕下一条,“头一次听说枪伤也算是皮外伤,忍着点疼。”
肖恩将撕下来的布条硬生生塞进老罗宾的撕裂伤口里,疼得他哇哇大叫:“哦,该死的,你这条小狗,你他妈把我咬疼了!”
“枪伤是不会自己重新长住的,它需要先止血,再取出子弹,在没有细菌的情况下好好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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