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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狗杂种(第1页)

乞丐无名无姓。

因幼年时,大家都叫他狗杂种,久而久之,待其长大后,便以为自己名字就叫狗杂种。

李剑给他起了个稍正常些的名字,叶向天。

与野狗夺食,将其咬死后,竟仰天长啸,向天狼嚎。

叶,是诸天万界大姓。

叶向天,这名字不错,有主角之姿。

“仙人,您还不睡?”

迷迷糊糊间,乞丐醒来,见他还在打坐修炼,于是好奇问道。

这十日路程,这个会飞的仙人,一直带着他,替他解毒,疗伤。

心中自然感激不尽。

长这么大了,还是第一次有人对自己这么好。

他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馒头是这个味道,烤肉是这么香……

“你睡吧,天亮我叫你。”

李剑语气难得柔和几分。

这个小乞丐,与自己弟弟倒有几分相似。

只可惜,自己穿越而来,也不知自己弟弟怎么样了。

父母将两人送到孤儿院,一走就是无影无踪,杳无音讯,是院长将两人抚养长大。

兄弟二人相依为命。

自己穿越后,弟弟应该会整个天空都塌了吧。

不过,那也是个坚强孩子,相信他会振作起来的。

思绪间,李剑又加了些柴火。

有火星飞出,险些落在衣服上。

这小乞丐,与弟弟倒有七八分相似,而且,十一根手指,位置也一模一样。

唯一不足之处,是他脸上,眼角三寸之处,有一疤痕。

据他所说,是偷包子,被老板打的。

也是个苦命之人。

微微叹息,挥手间,储物戒之中飞出一条毛毯,顺势盖在其身上。

此番,自己本打算孤身一人,入魔兽森林历练,磨剑,砥砺剑道,磨练剑意,不曾想,却碰到这小乞丐。

当然,他也自诩,自己并非什么好人。

救下小乞丐,除他与自己弟弟有几分相似之外,也中了他的心性,及资质。

单属性灵根,可不常见。

而且还是极为难得的金灵根。

将其带在身边,也有观察与考校之意,若合适,倒也能培养一番。

不过,前提是,值得。

刚好,这魔兽森林最能磨练人。

从天元城,亦能进入魔兽森林,之所以绕路,从此进入,其目的,是为了横穿魔兽森林。

他此番的目的地,是死亡之海。

死亡之地,无处不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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