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这服务员不够优秀,只是林一诚的要求有点高。
“下面怎么说?k歌还是洗脚?”
林一诚问道。
“下次吧,趁着还没关寝,我回去扫听下那几位的联系方式。”
“好,慢点走。”
看着老王离开,林一诚心里还是有点感动的。
说起两人的相识,也是有趣。
同在一家饭店吃饭,不经意间一个眼神碰撞,就有了交汇。
“你瞅啥?”
别看老王戴着眼镜挺斯文,但东北爷们儿脾气普遍有点小暴躁。
“瞅你咋滴?”
林一诚不爱惹事,但也不怕事。
后来两人推搡了几下,被旁人拉开了,后来聊了几句,现是同学,都有点不好意思,都要抢着给对方买单。
打那认识后,脾性相投,一来二去成了好朋友好哥们儿了。
……
回到出租屋,先冲了个澡。
林一诚不太习惯跟陌生人一起住,更何况他自身情况不宜让别人知道。
所以大一一开学,就以不打扰写作的名义退了宿舍,自己出来租房住。
打开电脑,噼里啪啦,双手在键盘上不断跳动。
胡八一,王胖子和shirey杨三人的形象浮现在电脑屏幕上。
试问哪个穿越者做文抄公可以无视《鬼吹灯》呢?
如果不抄这本书,既对不起自己,更对不起天下霸唱。
更别说这本书影视改编后所能带来的收益了,那可是几十个小目标!
至于《盗墓笔记》说实话,林一诚上辈子不是太喜欢,也没读过。
所以,他基本上决定,把《鬼吹灯》当做自己的封笔之作,在原作的基础上,去芜存菁,精益求精。
毕竟,“写”
小说挺耗费时间,作为第一桶金,以及打响名气的选方法还是不错的。
但自己以后如果顺利的话,相对会忙碌起来。
不管是拍电视剧还是电影,比较起来,“写”
小说的收益比就没那么高了。
写完一章后,林一诚上床休息。
在梦里,他似乎站在某处奖台上,举着手里的奖杯,高呼自己是票房之王。
而他退休的那天,无数观众纷纷挽留,“您不拍电影,我们老百姓看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