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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不速之客(第1页)

尘埃落定,剩下的工作就是打扫战场了。

主要需要回收的是箭支和标枪,壕沟需要清理,那些臭的佝偻怪尸体需要集中焚烧,伤亡需要统计并放抚恤金……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那些安置处的村民起码有事做了。

荷瑞斯见战斗结束便悄悄离开了,没给其他人现他的机会。

不过关于他的传闻借由先前见过他的人传开了,而且多少沾点离谱:比如有传他一箭能穿死十只怪物,有传他拉弓度是常人的十倍,甚至有传他连弓都不用,徒手投掷箭支就能杀敌。

一个小时后,全城又恢复了之前的平静,居民有条不紊地又开始做自己的事情。

……

雅拉城北方,一支共有1oo轻骑兵的队伍从地平线尽头慢慢出现。

路上偶然会碰到猎户和村民,这些平民都极为好奇地驻足观望,目光集中在那些反光的铠甲和那些健壮的马匹上。

这些士兵虽然是轻骑兵,但都全身覆盖着非常轻便的网纹钢甲,关节部位用足够坚韧的皮革代替保证灵活,马匹也覆盖着皮革护甲。

他们的武器包括轻型骑枪(基本上就是长矛,和重型骑枪有很大区别)、反曲弓和晨星锤或页锤。

站在队伍前面的是一名约莫3o多岁的骑士和他的十七、八岁的扈从,骑士身穿精致程度丝毫不输奈特的抛光精钢板甲,上面纹有各式金边和符文,腰间别着更大更重的精钢钉锤,还有两匹马。

骑着的那匹体型中等,没有装备马铠,在一旁跟着的战马则极为高大,膘肥体壮,身上披着漂亮的全覆盖式马铠。

扈从的装备比轻骑兵的好一些,比骑士的差不少,也只有一匹马骑着。

如果是正式作战,这名骑士会拥有三匹马,一匹用于赶路骑乘,一匹用于作战,一匹用于驮运装备。

如果路途遥远,他还能三匹换着骑,以最大限度利用马的体力。

那种情况下,这些轻骑兵也会有两匹马,一匹用于战斗,一匹用于平时赶路。

不过此时他们在执行一个“无意义”

的任务,所以没有那么好的待遇。

骑士一路上默默了很多牢骚,但他都没有说出来,免得影响手下的士气。

然而用不着他影响,他们来这的兴致本就不高,一路上基本都无精打采的。

队伍中间有一名专门的旗手,他的骑枪上多挂了一面相征阿曼绥斯领的旗帜,旗帜的另一面是统治领地的阿曼家族族徽——一匹奔腾的双头马。

就像这些士兵一样,这面旗帜也在无风的环境下耷拉着,毫无威严。

“罗根·阿曼爵士,请问我们还有多久才能到?我们已经赶了快两天路了。”

“我上一次来还是十年前,你问我?”

这名叫做罗根·阿曼的中年骑士看上去脾气并不好,上唇留着八字胡,语气稍微强烈就要吹胡子,“反正我们的方向没错,迟早会到的。

与其想这个,不如好好想想进城以后要干嘛。”

“大概就是帮他们打仗吧。

虽然我猜雅拉这种小地方也没什么大战能打。”

一名骑兵说道。

“恐怕就连小战都没了。

我们一路上紧赶慢赶,恐怕到了的时候战斗早已结束。”

扈从笑着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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