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我盛鸢就可以。”
这申文宇哪敢啊,无论是从私人关系还是工作关系,他语气试探:“那、那我喊您嫂子了。”
盛鸢没推诿。
和申文宇示意后,她准备带着时砚下楼。
就在这时。
只听见“咔嚓”
像是打火机点火时出的清脆一声响起。
“——盛大小姐这就要走了吗?也不说留下来坐坐?”
一道吊儿郎当的男音,耳熟,但不完全耳熟,因为与记忆中的相比,听上去变成熟了。
盛鸢循声看去。
对面没开灯,漆黑一片的卡座区,打火机橙黄色的火光照亮男人的脸,本该是俊朗的面庞,却因为疏于打理,头很长时间没剪,胡子拉碴,看上去沧桑又颓废。
盛鸢挑眉,毫不留情面评价:“傅桀,作为老板是都需要搞成这样标新立异的形象酒才能卖得好?”
闻言,傅桀嗤笑声,抖掉指间烟灰,眼中带着明显失落的意味,自嘲了句:“……反正又没人管我了。”
在盛鸢认识的人当中,傅桀是最爱臭美的人,没有之一。
简直比女孩儿都爱捯饬自己。
衣服,裤子,球鞋,永远都要保持崭新,干净的状态。
但自从三年前的一场变故,傅桀变得颓唐了起来。
——他弄丢了个让他头染回黑色的女孩儿,那女孩儿人间蒸了一般,失去所有音讯。
傅桀还找到了盛鸢面前让盛鸢帮他找人。
要知道,连动用傅家所有渠道都没能够找到人,傅桀找盛鸢帮忙的结果可想而知不会如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