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今夜他表现略显窝囊,但问题大。
哪个话本主角从零起步,过漫长历练,才终成大器。
再说,学医读书事,哪能叫窝囊?他抱上施家弟弟大,能屈能伸。
被天花乱坠一通吹捧,施云声好似吃到一颗酸橘子,小脸用力皱了皱:“闭、闭嘴。”
说完蹙着眉,动声看向施黛。
髻乱,斗篷点儿脏,闻到血腥气。
施云声收目光。
她受伤。
教书先生尸体在院落居室中,阎清欢身摇铃医,去了屋内验尸。
施黛大学考了警校,可惜报道,就遇上那起车祸。
她从小就对刑侦探案感兴趣,壮着胆子跟在阎清欢身,临走前将施云声托付给一位同僚照看,耐着子安抚:“们去去就。
屋子里形,小孩子最好要看,知道吗?”
虽然她自己也些怵。
但在弟弟面前,一定要表现得个靠谱大!
——然理所当然地,在见到那具血模糊残尸时,险些干呕。
知何时偷偷跟在她身进屋施云声:……
施云声嘴角一挑,语调讥诮:“小孩子最好要看什?你被吓到样子?”
他在狼群长大,被寻施府时,过茹毛饮血子,可能害怕血。
只施黛会将他看作小孩对待,嘘寒问暖够,连稍微血腥些画面都愿让他瞧见。
浓郁腥气扑面而,施云声默作声,看了看施黛白脸。
她显然很适应种味道,蹙眉捂着鼻子。
麻烦。
沉默一会儿,小孩沉着一张脸,抬手于半空轻轻扇动,带几缕清他自己觉得太腥,一边扇风,一边小声冷哼:“难闻。”
哪狼族习惯血腥气。
施黛刹那了然,抿笑笑,往他身旁凑了凑。
卧房狭窄,空间被腥气填,如同酵罐头。
一具男尸身横躺于地面,皮肤被一刀刀反复割开,右手似被野兽啃咬过,掌心消失无踪。
死者名陈书,今年四十五。
都说术业专攻,阎清欢今夜战战兢兢久,面对具堪称狰狞残尸,竟渐渐放松下。
“淡紫云雾状小块尸斑,尚未铜钱大小……”
将狐皮大氅脱下,阎清欢毫在意地面污血,小心翻动尸:“此遇害约莫半个时辰。”
“半个时辰?”
施黛:“们从镇厄司动身前往昌乐坊,恰好半个时辰前。”
他们所以赶到昌乐坊,镇厄司报官,声称在芙蓉园见到了新志怪故事。
想必在那时,凶手对死者下手了。
“伤口出血极多,喷状。”
阎清欢垂,借着烛,端详尸体上数道血痕:“血口边缘收缩,生前形成伤势——此活着时候,就被一刀刀割破血了。”
临死前,受过难以想象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