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云樱觉得自己最近几个月似乎都能遇到贵人,真是好运爆棚。
宋博文把几本选好的书籍放到洛云樱手上,温润地说道:“你可知你刚刚说的话,已将自己是个不爱打理书房的小懒猫形象透露给别人了。”
洛云樱微微一愣,“才没有了,只是跟学长的比起来,我的书房稍微乱了那么一丢丢。”
宋博文没有再说话,而是浅笑着看洛云樱挑选书籍,目光专注又柔和。
书本就是宋博文提前挑选过的,选起来很容易。
洛云樱挑简单实用的拿了几本,太深奥的没必要,自己也就是一个业余爱好者而已。
选好书,洛云樱一抬头,就看到宋博文温暖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
她一愣神,“公子温润如玉”
大概说的就是宋学长这样的人吧!
这样的人只可远观,不可近读,还好他现在是自己的哥哥了,不仅可以近观还可以讨糖吃。
“这还有着两本,一并带上。”
洛云樱一看是写作方面的书籍,“博文哥,你也爱好写作?”
“嗯!
偶尔也写一些随笔散文什么的。”
“真的吗?”
洛云樱眼里再次泛起了星星。
“真的,还表了几篇。”
宋博文淡定地说道,那都是他闲暇时,无聊打时间写的。
“还是博文哥厉害,我也投了一部中篇小说在报社,前几天才刚刚过稿。”
“加油!”
宋博文握起自己的拳头,“我们家樱樱将来一定会成为一名优秀的大作家。”
“谢谢博文哥,我会的。”
“以后写东西遇到瓶颈,也可以跟我来讨论,说不定我还能给你出出主意了?”
宋博文因为自己和洛云樱之间又有了一个共同爱好而窃喜。
“好呀!”
洛云樱自然是愿意的,写作这东西有时候确实很枯燥,也很容易卡文,要是有一个人给自己出出主意也挺好的。
“那我就先过去了,下午还要赶回去。”
两人一同出了书房。
看着并排走出来的俊男靓女,宋母脸上的笑意再也止不住,慢慢溢出了嘴角。
“一儿一女,真好。”
将手里装得满满当当的包包放到儿子手上,“这些是我给樱樱带的一些零嘴,你给帮忙拿过去。”
“干妈。”
洛云樱上前主动抱住宋母,轻声叫道。
“嗯,走吧,记得常回来看看我。”
“我会的,干妈。”
洛云樱眼圈也红了,这就是被人牵挂的滋味吗?
除了小姨,好像已经很久没有人对自己这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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