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初是在那个瞬间才意识到:畜生就是畜生,永远也不会懂什么叫人性。
可笑的是,他竟然妄想能驯化这头华美的野兽,也许是被命运牵扯到了这里,也许是懒于在狗血的情节挣扎,他选择逆来顺受,却不代表他可以承受一切满无休止的折磨,他是个人,一个正常的不能在正常的男人。
更重要的是,他不爱艳殇,一点,都不爱。
请问,他还有什么理由继续懦弱的服从?
太初垂着头无声的笑了,眼神是一如既往的懒散和温柔,粘湿的发丝垂下来遮挡了他的脸让艳殇看不清他的表情,只能看到那嘴角隐约的弧度,竟然比鲜血更加勾魂夺魄!
艳殇的心,微微一颤。
“我告诉你秘密,作为交换,你不能离开我的,是不是?”
艳殇像孩子一样蹭到太初怀里,一只手缠绕着他肩头的发丝,乖顺的舔了舔下唇说。
太初的肩膀微微耸动,说不出是在笑还是哭,下巴被人勾着慢慢抬起来,看到艳殇水晶般清澈夺目的眼睛,眯起一线,妩媚的有些讨好的笑:“你放心,我不会抛弃你的,季太初,我很喜欢你,很喜欢……”
他说着温存的吻了吻太初干涩的唇,鲜血凝固成一小片血块,被他舔湿后变得更为殷红。
季太初没有说一句话,只是温顺的任他安抚,艳殇忽然间有种莫名的恐慌感,虽然在紧紧得拥抱,可是还会感觉空虚,感觉寂寞,好像怀里的这个人在渐渐丧失一些温度,渐渐从他的生活中抽离出去。
当然,他不会知道在那个季太初所做的一些决定,即便那决定在后来改变了他们的初衷;他也不会知道这些在他看来已经是轻的不能再轻的“小惩罚”
,对于正常人而言是多么大的一项挑战;他更不会知道季太初从来都很怕痛,可是之前一直都在对他纵容,太初纵容他不是因为他喜欢这个思想偏激行为极易失控的男人,而是他没有别的选择。
在这样危险的情况下他只能让自己尽量好的生存,所以他逆来顺受俯首帖耳,所以他曲意逢迎妄图软化那个人的锐利。
可是,艳殇就是艳殇,他有自己秘而不宣的过往,他有着固执的生存方式和偏激的想法。
他觉得喜爱的,就一定要得到,假如对方忤逆了他的意愿,他便会毫不犹豫的给予惩罚。
就像小时候我们考试一样,满分就给糖果和微笑,不及格就是耳光与责骂。
道理是一样的。
艳殇并不疯也不傻,相反他比正常人果断坚决的多,然而他学不会如何尊重别人,亦不会选择爱人的方式,他用错了方法来丈量季太初和他之间的距离,他对如何呵护与爱人的相处尚且处于懵懂阶段。
他不会爱人,而季太初,不爱他。
容器
太初做了一个梦,梦里是他甫到“艳汤馆”
的时候,人长的英俊风流,典型的二世祖形象,更是不折不扣的软脾气烂好人。
馆内从头至尾都没人认为他有气势,但不同的是一开始的不认同是因为他懒散懈怠,后来的不认同却是打心眼儿里喜欢这位老板。
没人将他和前任馆主艳名远播的季墨白做比较,是因为他们本就拥有背道而驰的命运,只不过,季太初毕竟是季太初,没有人知道他在这个空间里重生时,并不像一般的婴儿一样不染尘埃,他的出生是以上一世的死亡为前提,所以他的出生为他带来了这一世的不同寻常的繁华。
太初的睫毛微微颤抖两下,方回过神来,感觉有什么湿漉漉的东西在舔舐他的眼尾,从那细致的眼稍一路舔到狭长密集的睫毛,温柔而虔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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