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朝宗在学院很受欢迎,有个传播系的学姐也追了他大半年,但都没有回应。
盛韬耸肩:“好吧。”
徐朝宗循着记忆出门,来到门口的公交站。
这对于他来说,已经是很陌生的体验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的脑子好像就没有停止思考过,突然回到十九岁,那些项目也不存在,他多出了很多时间……当然他依然很忙,除了上课、泡图书馆,他还有两份兼职,一份是给高中生当家教,一个星期两节课,一份是帮人设计系统。
这两份工作对他而言都不难。
尤其是后面一个,十九岁的他需要付出很多精力才能做好的系统,现在的他只用三分之一的时间就能办好。
那边已经付了百分之三十的款项,剩下的会在接下来两个月内打到他的卡上。
等上了公交车后,徐朝宗找到位置坐下。
随着距离越来越近,他想到了一件记忆深处的小事。
……马上他跟孟听雨就要见面了。
这会是他们在去玫瑰园的路上,孟听雨一度担心自己面对年轻的男生无法产生异性的好感。
这实在正常。
毕竟她无法忽视自己是从三十六岁回到十八岁。
十八岁的男生面对三十六岁的成熟女人,嘴甜的会喊姐姐,情商没那么高的可能会喊阿姨。
孟听雨捂上胸口,该不会真的要老牛吃嫩草吧?等来到玫瑰园,看到年轻的男生们冲她笑,她瞬间毫无心理负担了。
大概是现在的身体跟味蕾都是十八岁,连带着跟这群阳光少年们,她非常迅速地融入、把自己当成了同龄女生。
有男友的朱思雯是来欣赏玫瑰的,另外三人则完全陷入了男生散发的荷尔蒙里。
摄影社团里相貌最出色的男生便是盛韬。
大家都自发的将看起来最登对的盛韬跟孟听雨组成一队。
原本阳光外向声音清朗、笑起来露出整齐洁白牙齿的盛韬,在孟听雨赞赏的目光中,颧骨微红,眼神闪躲。
……还是有些区别的。
孟听雨不合时宜的想起了徐朝宗。
严格来说,徐朝宗并不是她的初恋,但她跟他在一起时,才是真正的恋爱。
刚在一起时她很害羞,呆在徐朝宗身旁,不敢抬头看他,更别说吃饭时随心所欲,那时候她总是不敢吃太多,怕自己吃相不好看,矜持着夹一筷子菜细嚼慢咽,在他面前连啃鸡翅都有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