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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醉卧沙场君莫笑(第1页)

白晓笙是个喜好音乐的人,从小就特喜欢唱歌,虽然因为先天条件太不好,歌唱的并不太好,最多只比五音不全的级别高那么一个层次。

不过,这并不妨碍她觉得自己是个文艺青年的事实。

每一个自觉潇洒帅气的美男子,都觉得自己是个安安静静的文艺青年。

她年少时也曾像一个正常的孩子那样的去追星,但是并不专一,似乎只要哪个歌手唱的对口味,她就会喜欢听谁的歌。

或许白晓笙并不能算作是追星,而是单纯的追歌而已。

而年纪的成长,白晓笙听歌已经完全不关注其演唱的明星,只是更喜欢静静的欣赏乐曲。

民族、美声、通俗歌曲她都听,不一定受大众认同,但只要对她胃口就会特别喜欢。

白晓笙从国外回来之后,做过几年的报社总编,华国娱乐圈的事情她也接触过不少,知道里面的水又乱又污,但这并不妨碍其中出现的好作品。

皮裤汪的人品虽然不咋滴,但对方的歌曲还是有几首是很不错的。

有时候和老同学聚会唱k的时候,她这位被戏称的麦霸也偶尔也唱过几首皮裤汪的歌。

比如,白晓笙现在唱的这首《春天里》就是皮裤汪的歌曲。

她向来不是什么冷静的人,行动里特别强的白晓笙,只要脑海里产生想法,她就会去做。

比如抢夺这文艺大叔的吉他,自己却自顾自的唱起了歌。

她丝毫不担心这样的举动会被打,因为对方只有一个人她还真的不虚。

她想到什么,就做什么。

白晓笙从小到大,就是这么一个无法无天的人,小混混一个。

但是这也不代表她蠢的没脑子,对方如果多那么几个,或许她会生着闷气走掉,就像之前在报刊亭遇到的那群大叔一样。

那不是害怕,笑话!

她24k纯爷们会怕么!

?那是识时务者为俊杰!

她旁若无人的歌唱着,肆意而又快活。

而她开口的那一刻起,文艺大叔举在半空中的手放了下来,露出一副吃惊的表情。

不过文艺大叔吃惊的表情截然不同的,只是那些路人一脸冷漠的神色。

虽然没像之前大叔唱歌那般厌恶,但也仅仅稍微好一些而已。

很明显,大部分路人并不喜欢这种类型的歌曲。

不过白晓笙倒是没有管这些,依然不管不顾的唱着,她是唱给自己听,又不是唱给别人听的。

“可当初的我是那么快乐,虽然只有一把破木吉他。

在街上、在桥下、在田野中,唱着那无人问津的歌谣!

如果有一天!

我老无所依!

请把我留在,在那时光里。

如果有一天!

我悄然离去!

请把我埋在,这春天里…”

少女唱到后半段,那呐喊般的撕裂,配合她那独特而有磁性的嗓音,其中涌动着的是非常强烈的不安与深刻的挣扎。

总有人说生活不是电影,然而那只是对普通人而言。

在白晓笙并不漫长的生命里,她的生活比任何一场文艺片、任何一场战争片还要夸张,还要狰狞恐怖。

她回过之前的那些轰轰烈烈的日子,远远超乎正常人的想象,甚至用言语都无法描述出来,但是那也并不是值得回忆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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