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派兵在此顶严寒,冒风沙,开垦屯田。
这一小队骑兵来得特别,他们身上的服色与当地人也迥然不同。
在队伍的中间一匹高头大马上坐着的,是一位少年贵人。
他大约不过十二三岁,衣裳罩面是都中才有的上好蚕丝面料,外套华贵的黑狐皮斗篷。
湛然有神的双眸下,锦衣玉食养出的肌肤白皙精致,红唇似笑非笑地翘着,透着与生俱来的贵气与几分不自知的傲气。
护卫在他前面的有二十个人,二十个与众不同的人。
他们都穿着轻巧精致的银甲,头盔上垂着鲜亮的红缨子,银甲外还披着白狐风毛的羔皮大氅。
若是有都中人在此,一望便知,这是羽林卫才有的装束。
走在那位少年贵人身边的,是两个又像幕僚又像小厮的人。
他们的马后还跟着一大群兵丁,约摸有二十来个人的样子。
这一行人现在正来到北疆惠远城外,在一座风雪弥漫的山神庙前停住了马。
打头的护卫去打探路径。
马上坐着的那位少年贵人也不说话,摘了黑狐皮斗篷的兜帽,仰望着渐渐黑下来的天色,若有所思,俄而向身边人道:“备纸笔。”
从人忙研磨铺纸,唤了一名羽林卫过来,以其背为书案。
少年贵人也不思索,提笔便写,却见他写的是,“太子哥哥见字如晤……”
原来这少年贵人不是旁人,正是当今景隆帝的幼子——怡春宫淑妃所出、天赐贵胄的十七皇子永嗔。
他新年接了来北疆戍边的圣命,立时便动身离京,远赴边疆。
这一路上着实吃了不少苦头,却也不必细述。
“昨日的信件料想哥哥已看过,随信寄去的北地小食你可还喜欢?此地肉干味纯,然而不可多食,恐伤脾胃。
前番接到常红托人所写信件,若不是他小心知会,不敢瞒我,我竟不知哥哥生了一场大病。
我远在千里之外,不能即刻知晓,他又说不清明,令我着实心焦。
哥哥见了此信,若肯将病事详细写来,就是怜惜我了。”
永嗔一气儿写到此处,目露担忧,他抿紧双唇,揭去写满了的那页信纸,递给莲溪收好,又换上一页信纸,继续写道:“我今停在一处山神庙前,惠远城已然在望。
北疆风光,不似都中,待入城后我细细写与哥哥知晓。”
他仰着头想了一会儿,见天色已昏,玉兔初升,映得山郭间一片寒霜似的银光。
因提笔又在信尾添了一句诗,看时写的却是:
“山之高,月初小,月之小,何皎皎。”
写至此处,笔端墨凝,砚中水凝。
永嗔收好书信,派两名护卫即刻上路送信。
他自己呵着因写字冻得发红的指骨,笑道:“秦小哥这背用来写字正相宜。”
原俯身以背做书案的那羽林卫转过头来,黑瘦的脸上眉毛都结着一片冰碴儿,竟是秦白羽。
永嗔离开都中前,果然救了他的弟弟,却也防着他这弟弟日后惹出□□烦来,立时就丢给秦将军(就是那个受永嗔所托,引进异域君子兰为太子祝寿的秦将军)——让他弟弟跟着秦将军出海去了,这一去三年五载回不来的。
秦白羽只求弟弟活命,余者并不奢求,初时求肯被永嗔拒绝,以为再无活路,谁知峰回路转,惊喜之下,感激涕零——徒步跟随,一路护送永嗔到了北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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