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虽然胖,但动作极快,凌昭感觉自己的口袋被捅了一下,一眨眼就看到男孩拎着表带摇晃。
银色表盘在夕阳余晖下似镀了一层金,一半金光一半银光。
江诗丹顿的限量铂金珍藏版。
凌昭记得这款手表出来的时候,霍奕修也曾下订单,店员说已经南城店已经被预定,要从其他地方调过来。
霍奕修当时说不要了,可回来还是生了几天气。
男人的爱好:手表、车、女人。
霍奕修对后两者都不太感兴趣,喜欢手表。
不过他所有的手表都是凌昭整理,见识得多了,一眼就认出来了。
她瞪着眼睛,简直不敢相信。
保姆蹲下身子哄小胖孩:“谢谢真乖,真勇敢,真聪明,这都被你识破了。”
男孩被夸,得意洋洋的看向凌昭:“你是哑巴吗?我看见你在这公园里很久了,你肯定是在找有钱人,还想偷别的东西拿去卖钱!”
“哼哼,遇到我你就倒霉了。
我早就盯上你了。
王妈,报警。”
……
凌昭被警察带上警车,送到了管辖派出所。
她整个人都是懵的。
一切都发生的太快了,快得她都来不及想明白,只是出来松口气怎么就变成小偷了。
男孩一口咬定手表是从凌昭的口袋里拿到的,保姆一直在说这款手表很贵,她家先生找这块手表找了很久。
派出所吵吵嚷嚷的。
凌昭苦于无法说话,抓起笔为自己辩解。
可她写得不及别人说得快,她生气愤怒,又无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