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一声,可依像一只小母狼一样长长的叫起来,她觉得全身的液体都被抽空了,身体好像坏掉的提线木偶,完全不受控制的抖动起来,那被剧烈刨刮得止不住的痉挛深处一股热流喷涌而出,正遇上萧桐冲进来,顿时被噼头盖脸畅快淋漓的浇得一激灵,射了个一塌煳涂。
“啊哈哈——我高潮了,我被你……高潮了,你真棒你这头西北野驴,哈哈!”
可依抖了好久才回了魂儿,立马欢叫起来,抱着萧桐的头一通狂吻。
第一次做爱就达到性高潮,这是几乎不可能的事,后来听陈归雁跟她讲解才知道,很多女人都不知道高潮为何物,而她第一次就得到了,不禁为自己那次放纵的筹谋深感幸运。
那天他们从下午疯到凌晨,筋疲力尽才相拥睡去,第二天的课都没去上。
最终,可依还是没逃脱洗床单的命运,那上面可真叫劣迹斑斑。
“一条床单要不要洗都无法计划准备,何况是一场恋爱,一段婚姻,一世人生?可笑就是有人宁可用一句承诺一纸婚书骗自己一辈子,置身其中的时候忙着一条条的比对算计,到头来连高潮都错过了。”
跟萧桐分手后,可依回望这场自己彻底投身其中的欢愉缠绵,不禁出这样的感慨。
那四年的时光里,她爱得酣畅,醉得彻底,相聚从来尽兴,分别即可忘却,连成为女人的过程都是如此的完美,还有什么可遗憾的呢?因此,对未来的生活和爱情,她是满怀信心的,相信自己可以完美应对任何人,任何事,任何一段感情,直到她遇到了陈志南。
萧桐离京的时候,程归雁已经入主秦府。
可依明白这间屋子应该就是自己出嫁前的娘家了,于是,仅仅用了一个月就利落的让曾经的单身宿舍变成了北京女子公寓。
从前的铁栅栏门换成了厚重考究的防盗门,室内铺了地板,贴了墙纸,换了窗帘,改装了灯饰,置办了一套胡桃色的北欧简约风家具,没丢掉的只有从前的主人们留下的书,它们被分门别类的归拢到两个直抵屋顶的大书架里,把屋子隔成了书房和卧室两个房间。
这次的改天换地充分体现了秦爷的霸气与品味,如果不是床边的妆台上还能嗅到些女儿的脂粉香,你会误以为走进了一个精品男人的书房。
不必说宽大的书桌,真皮的沙,低调的酒柜,就连床品的颜色都是忧郁的深蓝和谦和的浅灰。
一次,罗翰想在这里过夜,可依愣是没让,在她的心里,那张大床的另一边应该睡着的男人只有一个,那就是陈志南。
要知道一个处级公务员要在三环内安置下半张床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可依不知道自己为啥这么想,好像在替他守着未来的领地。
已是午后,秦可依挽着程归雁的胳膊走在校区落满秋意的梧桐树下,目标正是自己的娘家。
两个人一个休闲一个正装,一个长飘飘光艳照人,一个衣裙款摆风姿绰约,一路上不知道治好了多少男性患者的颈椎病。
从墓园的山上下来,可依就开始挽着她的胳膊斗嘴。
程归雁并不比可依高很多,可看上去总让人觉得隽秀挺拔又不失女子的柔媚。
自打可依上了中学以后,她们开始彼此熟悉,做为妈妈带的研究生兼助手,程归雁在辅导课业,聆听心事的母亲专属业务上也当仁不让,仗义援手,有时候做得比妈妈还要认真。
“雁姐,我怎么觉得她对你笑的时候比对我开心?”
可依的别有用心还是没忍住。
“你刚才在那儿坐多久了,肯定是说我坏话了,她才会对我笑的多些吧?”
程归雁料事如神的以攻为守并没有让可依乱了阵脚,给她压力的是她的声音,气定神闲得像孤离天外的女修,又咄咄逼人得像噬夺人心的妖后。
在可依看来,程归雁从来不是个懂得妥协或者变通的人,学业和事业上都一丝不苟,坚韧不拔,这是难得的好品质,可是为人处事上未免不够圆融。
然而,如果就此认为她会因此吃什么亏,那可大错特错了。
她就是有本事板着一张脸也让人折腰献媚并且言听计从,尤其是男人,就好像全世界本来都是欠她的,要上赶着讨好。
“切,承认了吧,没调查也没过堂,她就知道你是冤枉的啦,凭什么?我可从来不会无中生有!”
可依口气强硬,瞬间变身秦爷,却并无摧花之心,只伸出食指在那线条完美的小巧下巴上挑衅的勾了一下,她这毛病也不知道是跟谁学的,见了漂亮的脸蛋儿就忍不住动手动脚。
看似轻挑浮浪漫不经心,其实心下忽然感到一种孤立无援的虚弱。
她敢断定,罗翰那个单身藏獒必定是对程归雁誓死效忠的,这样三个男人加上一个对程归雁寄予厚望的前任秦夫人,没有一个站在自己这边。
“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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