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来保存在心底最深处的希望完全破灭了,他觉得生命再也没有任何意义。
一大片云彩飘过,天空变暗了,原来是一片雨云,云烨呵呵笑两声,收不收衣服和自己有何关系下不下雨和自己有一毛钱的关系吗?
雨到底还是下了起来,不大,云烨觉得老天也在为自己悲伤,自己实在是太可怜了。
一股温暖的气息在耳边传来,让云烨心中充满了感动,是谁在耳边安慰自己?他决定亲口说一声谢谢,转头望去,却见一张血盆大口支着森森白牙想自己咽喉咬来。
云烨闪电般的将手中的钢铲塞向那张大嘴,只听“咯吱”
一声,森森白牙紧紧咬住钢铲,云烨乘机第二节人不如马一骨碌爬起,紧紧握住铲柄猛力往外一送,只听“五”
的一声惨鸣,大蓬的鲜血喷射出来。
云烨这才发现面前的竟是一匹青狼,硕大的嘴已完全被工兵铲的锯齿撕开,下巴无力地垂下,面对这样的猛兽,不完全杀死才是给自己找不自在,他连忙挥起钢铲重重地砍在青狼的脖子上,青狼的头一下子从身体上断开,耷拉在脖子上仅有一层狼皮相连。
狼的身体也抽搐着倒在地上。
事情发生到结束不过短短二十秒的时间,云烨却觉得仿佛与狼拼杀了一个世纪。
心“咚咚”
直跳,嗓子里像着了火一般,火辣辣地疼。
这明显不是孤狼,油光水滑的皮毛证明它的营养不错,只有狼群才能共给它如此良好的营养。
云烨有遇狼群的经验,他二话不说,转身就向草原马群的方向跑去。
就在他跑出不到三百米,就听到身后传来几声凄厉的狼嚎。
云烨加快了步伐,他此刻完全忘记了悲伤。
难道说,生命的意义就在于跑?
天苍苍,野茫茫,天似穹庐笼盖四野。
孤独的云烨第二节人不如马随着马群在这片草原上流浪。
幸好这片草场不大,否则,他早跑死了,马群似乎也舍不得肥美的嫩草,已经五天了还没有离去的迹象。
云烨不敢离开这个集体,远处的狼群还在附近徘徊。
要不是马王过于神骏,早围上来大快朵颐了。
云烨一直试图抓一匹野马当代步工具,但除了满脸的沮丧外,一无所获。
那根马连草编的套马绳已断裂成四五节,那匹该死的马挣断绳子跑也就是了,它竟把绳子当草料大嚼,充分表达了对云烨这种不自量力想法的鄙视。
抓不到马,他只能靠两条腿在荒野上流浪。
体力下降的厉害,两腿发软,云烨知道这是三天没有补充盐分的结果,如果再不找到食盐,这片荒原就是自己的埋骨之地。
狼群从三两只逐渐扩大成七八只,马群已不能再保护自己了,他有着清楚的认识。
一旦狼群开始袭击马群,自己没有马的奔跑能力,那些狼不介意顺口吞下自己这块美味的点心。
养了自己十几年的父母,居然不是亲生的,而这一天,亲生父亲带着亿万家产来接自己...
一场意外竟让秦宁拥有了驾驭雷电的能力,他的生活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场案件竟然牵扯出异能组,秦宁加入异能组后在一次执行任务中身受重伤,源力受损变为没有异能的普通人,可是却机缘巧合的得到了一个宝贝,看秦宁维护世间正义,对恶人雷霆裁决!...
赵绵绵穿书了,穿到一本星际甜宠文里头,成为里头的抱错真千金,跟假千金抢夺未婚夫,最后沦落到被虫族活生生撕碎。穿书很可怕,女配更可怕,上有偏心亲爹妈独宠假千金,下有兄长跟弟弟偏爱假千金,未婚夫更加是对...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只要是我塑造的女主角,总有一天都会从小说中来到现实世界,这也是我小说总是没法继续写下去的原因。李书山...
青莲浊世,不染凡尘。一个人,一株莲,一曲神话,一生传奇。掌造化,立真理,塑起源,控命运,主纪元沉浮,天道生灭,万物轮回创不朽之文明。谱永恒之诗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