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见见他,你去陪静查查他那个情妇,开庭之前一定要找到证据。”
不过,事实证明,我把这事想得太简单了。
我顺利地见到了刘鹏,看起来魁梧、和我身形颇为相似的他,脸色却并不好,微黄中带着一点苍白。
对于我和老罗成为他的代理律师,他没有任何反对意见,甚至欣喜不已,痛快地陈述了自己当天的所作所为,和他对警方的供述完全一致。
从他的陈述中,我没能发现任何能帮他脱罪的证据。
“现在我们只能想办法找到你那个……”
我犹豫了一下,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当天和你约会的那个人。
你提供的电话,警察没打通,你提供的工作地点也没找到这个人。
还有其他的联系方式吗?”
“有!”
刘鹏想了想,“我想起来了,我告诉警察的是我们之间联系用的专用号码,她还有一个工作用的手机号。
号码是……”
我连忙记下了手机号,说:“我先回去准备这个案子,如果你想起什么新的线索,先不要告诉警方,一定要先通知我们。”
回到律所,我和老罗、张静一起拨通了刘鹏提供的手机号,终于联系上了这个神秘的女人。
但是女人的证词对洗刷刘鹏的罪名却没有任何的帮助。
“是被人抓住了。”
电话里,女人的声音异常疲惫,带着哭腔说道,“可我也是受害者啊!
我根本不知道刘鹏那混蛋已经结婚了,他还口口声声说要娶我。
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你是什么时候离开酒店的?”
我有点尴尬,硬着头皮问。
“他一回来就拉着我要跟我解释,我不听就走了。
大概三点半左右吧。”
女人说,“我是不是个坏女人?破坏了别人的家庭……”
我沉默了一下,不等说话,张静就说道:“就像你说的,刘鹏骗了你,你也是受害者。”
“谢谢。”
女人说道,明显轻松了许多,“我不想再这样下去,所以当时就把他给我的电话卡扔了。”
“现在呢?怎么办?”
挂断了电话,我靠在椅子里,说,“还是没能排除刘鹏在那段时间可能作案。”
“无罪推定。”
老罗突然说道,“老简,警方现在是在做有罪推定吧?但是法律原则应该是‘无罪推定’,即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应该认定是无罪的。
你看,空白时间刘鹏在做什么警察没查明,第一案发现场现在也没有,我觉得可以用这条原则来辩护。”
“没用。”
张静摇了摇头,“实话讲,除了这个时间段没查明白以外,所有证据都已经指向了刘鹏就是凶手。
他如果否认自己在这段时间没有作案,就必须提供证据,这里适用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至于第一案发现场,相信我,说是在楼顶作案,或者是把被害人推入水箱后掐死的,完全说得过去。”
“那你说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