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之川回家还没出电梯,就已经闻到香味。
他这才想起昨天方显吊了一炉叉烧,说今晚上做叉烧饭。
他坐在家里,咸香味道无孔不入地钻进来。
沈之川后知后觉地想,不知道他车开走的时候,有没有把水溅到方显身上。
其实溅上了有什么,方显又不会生气。
方显的脾气那么好,好像永远都那么高兴。
沈之川摊在沙里任由自己天马行空地胡思乱想,好像这样就可以抵御来自那双蓝眼睛的侵袭。
放在茶几上的手机响了。
铃声是沈之川特别设置过的,不用看来电显示就知道是谁打来的。
但他不想接。
现在的他没有力气面对电话那边的人。
铃声持续不断地响,停下又开始响,好像电话那边的人知道他正闲躺在沙上,非要把他揪起来不可。
沈之川无可奈何,算了接吧,万一有什么事呢。
他坐起来,拿起手机,仰头闭上眼睛。
“妈。”
“我刚下班。”
“嗯,还可以。”
“……别给我介绍了,我不喜欢女的。”
“不用试了,我自己心里有数。”
沈之川撑着沙站起来,走到酒柜前看了看,随手拿出一瓶没开封过的百龄坛。
他把手机夹在肩膀上,腾出手来开瓶。
“……没有,我没有,你知道我很多年没和他联系过了。”
酒瓶没打开。
他深深地叹口气,把酒瓶搁在一边,转而拿下手机,试图和自己的母亲讲道理“妈,我和他分手十年了,我没有和他再联系过。
我不喜欢女孩儿和这个没关系。
是天生的,明白吗?”
电话那边传来女人苍老的哭腔“……你后半辈子怎么办?没有妻子没有孩子,难道要像怪胎一样过一辈子吗?你是不是忘不掉他?你这几年女人不找,男人也不找,你是不是忘不掉他?!”
沈之川最怕这个问题。
怎么回答?一个爱过又恨过,伴随了他那么几年求学生涯的人,怎么可能忘得掉?
他第一篇在aj上的文章是那个人替他一字一句校正的,他的hstca1是那个人手把手教的,他在普林斯顿的第一年不能适应高强度的压力和精英云集的环境,也是那个人带着他一步步走过来。
沈之川咬开瓶盖,灌下一大口酒,酒液又呛又辣,17年的百龄坛冲劲十足。
“妈,我会好好过的,一个人也会好好过的。
忘不忘得掉我都会好好过的。”
沈母还要说什么,沈之川却挂了电话,拎着酒瓶子走回沙。
当年沈之川要转行,不止他的导师来劝,连他妈也不同意。
毕竟是自己一手养大的孩子,再了解不过。
突然要转行,总得有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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