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行。
不是老猎人张英。
而是一只骨犬。
当路梦杀死加驼的时候,它就从藏身处出来,摆出猎食者的姿态缓缓逼近。
看起来是打算趁一人一兽两败俱伤、胜者精疲力尽的时候,坐收渔翁之利。
只是在靠近到大概十米的时候,它突然逡巡不前,背上的骨甲翕动、刚毛竦立,一副焦躁的样子。
骨犬的感知是很敏锐的。
它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一场激战后,明明应该是最疲惫的时候,这个人类猎人的身上反而突然散发出一股危险的气息。
路梦看它大概有自己的小腿一般高。
看着凶横,但这个体型就骨犬来说并不算大。
身上的骨板也是初生的雪白,而骨犬一般是群居动物,看来是只不知道什么原因落单的幼犬。
见这小狗不靠近也不离开,这么一直缠着也不是办法。
路梦可不想上演一出《老人与海》。
他想了想,收起藏在皮衣下的手弩,只是按住匕首,从加驼腹中剜出一块内脏抛给骨犬。
如果它还不满足,那今天他可免不了加餐一顿狗肉。
骨犬向前一扑咬住内脏,然后缓缓后退。
停在它认为的安全区后,居然对着路梦摇起了尾巴。
骨犬多半是由某一支家犬在野外的环境中进化而来,某些习性也是共通的。
这自然是示好。
路梦笑了。
还怪可爱的。
虽然它的尾巴还带着危险的骨刺。
摇了一会儿,小骨犬就屁颠屁颠叼着肉跑远了。
这次相遇也给路梦提了一个醒。
这次来的是落单的幼犬,但加驼尸体的血气却可能吸引来真正饥饿而凶猛的骨犬群。
他审视着加驼的尸体。
一只驯化后的驮兽可以重达一吨。
而野外的加驼,虽然不像家养的驮兽那样容易养膘,但七八百公斤还是有的。
在没有运输工具的情况下,路梦显然没法一次性就把整只加驼搬回去。
光是举起这只加驼,他也至少需要50点力量属性。
想轻松地搬运就更难了。
因此他必须在这里就处理加驼的尸体,把最有价值的部分先带回去。
而为了避免吸引来骨犬群或其他的猎食者,走之前还必须把尸体给掩埋起来。
简介阎王让我五更活,夫人却让我三更死。天武六年,夜半三更时,天空忽然下起了一场红雨,从此这个世界变得诡异起来(豆芽出品,必属精品!)...
简介纪宛恬怎么都没想到,曾经无意的一番善举,竟意外救下了陆灏临的宝贝弟弟。当他携着支票,死缠烂打非要报救弟之恩时,她义正言辞地拒绝了,拿走把你的支票拿走我救人不图回报,请不要侮辱我的初心...
文案汐汐做了一场梦,梦见她是小说里女主的堂妹,她的爸爸是个喜怒无常,不时会发疯的反派。小说里,汐汐小时候不小心被妈妈弄丢了。回去之后,因为憎恨妈妈偏心,所以欺负性格懦弱,看起来不聪明的弟弟。因为讨厌...
末日里,他们都叫我神农,我有些名气,爷爷给我留下一座山和一片鱼塘作为遗产,我在后山的血尸地里养血尸卖血灵芝,把血尸当做饲料在鱼塘养鲨鱼。我赚的盆满钵满不愁吃喝。但是其实我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没有人知道,...
男人可以谈恋爱,唯独不能恋爱脑,上辈子因为恋爱脑导致前途尽毁一生悲惨,重生了第一剑先斩意中人。男人本该轻松,自由,快乐,舒心,洒脱的渡过一生,这辈子他只谈恋爱不结婚,不承担责任和义务,不背负枷锁,斩掉自己的恋爱脑一生致自由。我不是什么海王,也不是什么渣男,我只是不想给我喜欢的女孩添加负担,成为她的累赘,耽误她的人生,让她为难,所以我选择了离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