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呜~”
见眼前的这个人类仍然用刀对着自己,骨犬急得原地打转。
直觉告诉这只野兽,若是这个猎人不放过它,那么自己也没有逃跑的机会。
它缓缓地后退,然后转身小跑开去。
看它这个样子也不像是在逃跑,路梦也就没有追赶,只是跟在它身后,看看这骨犬想干什么。
只见骨犬跑到之前山羊驻足的地方,在沙地上嗅了一嗅,然后就开始刨土。
不一会就挖出了一块肉团,叼着就跑回路梦的身边,俯首放在他面前,伸出舌头耷拉着,眼睛还一直盯着路梦。
“这是想讨好我?”
但这本来就是我自己准备的饵料啊?
看来这只骨犬毕竟年幼,还分不清什么是猎物,什么是猎人准备的陷阱,只是嗅到香气就以为是荒野中绝佳的食物。
而把捕获的猎物先让给强者和领袖食用,也是骨犬的天性。
路梦突然冒出来一个想法。
他虽然没有饲养过宠物,但想来最基本的原则也就几条。
要想让动物亲近人类,要么是在幼崽刚出生时就开始抚养,让它们误认为自己是它们的母亲。
要么就是展现足够强大的实力,宣示自己的统治地位,让动物承认自己是它的族群首领。
后者对于具有群居特性的动物更是有效。
至于像那类认为它自己才是主人的宠物则不在此列。
路梦想起,上一次是用加驼的内脏打发的这只骨犬。
不过现在这只捕猎到的山羊他还留有它用,最好还是能保证皮毛的完整性,不适合当场解刨处理。
他干脆回到自己的背包前,拿出剩余做好的饵料,抛给眼巴巴盯着他的骨犬。
骨犬先是被落地的事物吓得一跳,随即闻出了气味又高兴地围着饵料打转。
它看了一眼路梦,然后侧身倒下,扑腾着腿,笨拙地试图露出肚皮。
将自己的弱点展示给强者,这就是服从的表现。
虽说经过长久的进化,骨犬的腹部也有骨甲覆盖,但这种天性是很难改变的。
就在路梦感觉有戏的时候,骨犬却“噌”
得一下站了起来,拧头看向远方。
“汪汪,呜——”
它吠叫两声,然后扬天长嗷。
在荒野上,这种如狼般低频率长气息的叫声能够传得更远,更适合作为动物之间沟通的信号。
();() 虽然是由家犬进化而来的,但骨犬经过废土的洗礼反而恢复了它大部分远祖的习性。
简介阎王让我五更活,夫人却让我三更死。天武六年,夜半三更时,天空忽然下起了一场红雨,从此这个世界变得诡异起来(豆芽出品,必属精品!)...
简介纪宛恬怎么都没想到,曾经无意的一番善举,竟意外救下了陆灏临的宝贝弟弟。当他携着支票,死缠烂打非要报救弟之恩时,她义正言辞地拒绝了,拿走把你的支票拿走我救人不图回报,请不要侮辱我的初心...
文案汐汐做了一场梦,梦见她是小说里女主的堂妹,她的爸爸是个喜怒无常,不时会发疯的反派。小说里,汐汐小时候不小心被妈妈弄丢了。回去之后,因为憎恨妈妈偏心,所以欺负性格懦弱,看起来不聪明的弟弟。因为讨厌...
末日里,他们都叫我神农,我有些名气,爷爷给我留下一座山和一片鱼塘作为遗产,我在后山的血尸地里养血尸卖血灵芝,把血尸当做饲料在鱼塘养鲨鱼。我赚的盆满钵满不愁吃喝。但是其实我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没有人知道,...
男人可以谈恋爱,唯独不能恋爱脑,上辈子因为恋爱脑导致前途尽毁一生悲惨,重生了第一剑先斩意中人。男人本该轻松,自由,快乐,舒心,洒脱的渡过一生,这辈子他只谈恋爱不结婚,不承担责任和义务,不背负枷锁,斩掉自己的恋爱脑一生致自由。我不是什么海王,也不是什么渣男,我只是不想给我喜欢的女孩添加负担,成为她的累赘,耽误她的人生,让她为难,所以我选择了离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