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有罪就是有罪,无罪就是无罪。
不存在无责任者要为有责任者的违法行为买单的情况!
具体请参考“昆山龙哥”
事件的当事人于海明。
不过。
在正式结束问询前。
对陈翔进行问询的,一直在纸板上记录着某些东西的警员,突然停下手中的笔,注视着陈翔的眼睛,一脸认真的说道:
“你说,那把s686是你新买的?既然如此,枪里面为什么会有子弹呢???”
“这个”
站在枪店外的陈翔扭过头,透过格子窗户,看了一眼拿着扫帚拖把铁桶,已在店铺内开始打扫卫生的白人老头,犹豫了一会儿说道:
“或许是枪店老板的失误吧,忘记把之前填装在里面的子弹给取出来了!”
“不过,也幸亏他忘了,否则,今天死的就是我了!”
“呵呵呵~~~”
陈翔不知道的是。
他的随口胡诌。
却是在事后,为身为枪店老板的白人老头,带来了一万美金的巨额罚款,甚至差一点就面临了刑事起诉,牢狱之灾。
理由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当然了。
这些都是后话了!